12月7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首部《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首次亮相的商保创新药品目录纳入19款前沿药品,既有CAR-T等肿瘤治疗药品,也有神经母细胞瘤、戈谢病等罕见病治疗药品,还有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品。
基本医保大家都很熟悉,为了保证大多数人都能看得起病,其原则是“保基本”,难以覆盖CAR-T等临床效果显著但动辄上百万元的药品,于是就有了“补短板”的商保创新药目录。梳理发现,入围药品多是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该目录内药品的支付方并非医保基金,而是商保公司。医保、商保错位发展,能够拓宽支付渠道,减轻患者支付负担,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用药需求。
当然,即使没有商保创新药目录,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也能以更低成本满足高价创新药需求。并且,商保创新药目录是指导性目录,并不具备强制性,作为支付方的保司愿不愿意为目录中的药品买单,药企愿意拿出多大力度折扣,最终决策权仍在他们手中。就算如此,目录的“撮合”仍有价值:消费者买商保时信息差减少,保费或多或少有优惠,看病多个报销渠道,可以说是最大受益方;保司可以提升产品吸引力;药企能够扩大市场。
更好发挥商保“补短板”作用,关键要提升保司、药企参与积极性。
毋庸讳言,有药企关心量价交换是否划算,“折扣先给出去了,但能不能换回确定性的放量,心里是没有底的”,更多的则关注配套政策:一款创新药从上市到使用,至少要经历挂网、进院、开方、支付等关键环节,商保创新药目录解决的是支付问题,被纳入药品享受的“三除外”政策(不纳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能够降低医院和医生因费用考核而不敢开处方、不愿采购的顾虑,但挂网、进院难题还需进一步解决。
对于保司而言,创新药上市时间通常较短,且由于历史赔付数据较为缺乏,赔付成本的精准预测难度较大,有的还担心若缺乏约束机制,可能造成部分药品过度使用,导致赔付激增。国家医保局明确,将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保护隐私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医保数据赋能商保,加快推进医保数据在商业健康保险领域的应用,有利于保司破解精算预测难度较大问题。至于如何避免药品过度使用,也可以从保险产品设计上找解决办法。
本质上,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开启了一场制度创新,但它并非最终成品,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用好商保创新药目录这把“药”匙,需正视企业担心,以配套制度破题,让药品“双目录”变成健康“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