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8个多月的等待,11月1日,“大衣哥”朱之文刑事自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某某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诽谤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两罪合并被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朱之文对判决“非常满意”,公众也深感欣慰,因为该判决可鼓励更多遭遇网暴的普通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自诉一样能让网暴者承担刑事责任。
孙某某对他人持续4年恶意侵扰,罪有应得。从2020年到2024年,这名“黑粉”针对朱之文及其家人剪辑了数百条带有侮辱、诽谤内容的视频,播放量最高的一条超20万。“把我的脑袋安到别人身上,在标题上造谣辱骂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在网上胡说八道?”长期无底线的恶意攻击,严重干扰了朱之文及家人的正常生活,使其承受难以想象的精神压力。法院对被告人以侮辱罪、诽谤罪两罪并罚,既是给受害者的公正交代,也为同类恶意网暴案提供了可借鉴的裁判标尺。
近年来,网络暴力虽屡遭坚决打击,却依然嚣张而且花样翻新。一言不合“开盒挂人”、揪着细节“狂轰滥炸”、借张图片“大造黄谣”、像孙某某一样“脑子一热、一时兴起”就对受害者言语暴力……致使被网暴者有的常年笼罩在阴影下不愿参与社交活动,甚至有人被逼至绝境轻生。朱之文曾感叹:“要是社会把我的名字忘掉,网上没有朱之文及家人的任何消息,这样的生活是过到天上去了。”将抹去自己的网络印记视作莫大的幸福,足见网暴对个体生活及精神摧残之深。
网暴之恶,早已到了严重破坏网络生态、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地步。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强调,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大衣哥”被网暴案一审判决,更传递出鲜明信号:即便网暴具有隐蔽性、跨地域性、发布删除快等特点,但司法机关绝不会因为客观难题而降低责任追溯标准,更不会因所谓“法不责众”而妥协放弃。据报道,2024年办理的8600余起网络暴力案件中,公安机关依法对2500余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8500余人。只要触及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等行为禁区,任何一个网络ID都休想逃避监管视线。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造谣谩骂不是小事。治理网暴关乎个体权益,更关乎法治社会的根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正如朱之文代理律师所说,只有积极回应、公正审理每一起网暴案,让网暴者为其言行真正付出法律代价,才能让个案的惩戒效果转化为社会层面的规则意识,从而保护更多网民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