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富汗到巴以,美国法治“双标”依旧

2025-06-25 07:59 来源:环球时报

美国政府日前宣布对国际刑事法院(ICC)四名法官实施制裁,引发国际社会广泛争议。被制裁的四名法官,其中两人在2019年授权国际刑事法院调查美军在阿富汗战争中涉嫌犯下的战争罪,另外两人在2024年11月通过了对以色列总理和前国防部长的逮捕令。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认为,美国对上述四名法官的制裁,违背了美国自身一直坚持的“对法治的尊重和对法律的平等保护”等价值观。直接针对国际刑事法院法官的裁决行为,实质上是以政治手段干预国际司法进程。

事实上,这不是美国第一次对国际刑事法院相关人员进行制裁。早在2020年,美国政府就对调查在阿富汗美军的ICC首席检察官实施了制裁。这一次美国对ICC法官的制裁,不仅涉及阿富汗,而且涉及以色列。

美国在历次巴以冲突中长期偏袒以色列,深刻影响了中东和平进程。它在巴以冲突中的作为,呈现出典型的“分裂”:一方面以“调停者”自居,表面推动和平进程,另一方面通过军事支持、外交偏袒及阻挠国际问责等手段,激化地区冲突,并成为恶化中东局势的“纵容者”,不断阻挠巴以停火,推动选择性调停,仅2023年至2024年,就在安理会四次单方面否决加沙停火决议草案。

此外,美国主导成立“加沙人道基金会”(GHF),试图取代联合国近东救济工程处(UNRWA)。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为以色列军事行动留出空间,被巴勒斯坦抵抗组织谴责为“死亡陷阱”,也被指斥将中东严重的政治问题降级为“人道议题”。欧盟等美国传统盟友更是拒绝参与GHF,批评其与以军协同运作、制造混乱并导致平民伤亡。巴勒斯坦官员明确要求UNRWA主导援助,称其“唯一具备中立性与执行力”。

美国还在参与中东和平进程中拉偏架,如华盛顿口头支持巴勒斯坦建国,却拒绝对以色列施加实质性压力。不难看出,美国的中东政策本质上是“维稳盟友优先,人权道义次之”。它在巴以冲突中的作为,始终以维护自身地缘利益为核心,通过军事、外交、经济手段强化以色列优势,置国际公理和人权于不顾。美国的行为不仅加剧了人道灾难,更使中东和平进程陷入僵局,最终只会损害它自身的国际信誉与地区战略利益。正如联合国的一份报告所言,美国对巴以冲突的“管理”已成其威胁打压多边主义的常态。若不能摆脱国内政治掣肘与霸权惯性,华盛顿的作为将继续在“调停”与“纵容”间徘徊,最终侵蚀战后中东和平的根基。

此外,美国在阿富汗战争中的种种作为,也充分说明它始终以自身利益为核心,其推行的“民主改造”不过是霸权主义的工具。在这场长达20年的战争中,美国试图通过选举构建合法性,但腐败、部落分裂、地方武装割据等问题始终影响着阿富汗的稳定。美军撤离后,阿富汗直接陷入严重经济危机。这也宣告美国以“基地组织威胁”为由,将军事行动范围扩展至阿富汗全境,试图在阿富汗建立亲美的“民主样板”计划的彻底破产。这场战争不仅给阿富汗带来深重灾难,也暴露出美国单边主义和军事干预模式的局限性。这也是为何ICC要对美国在阿富汗所作所为进行调查的原因。

在本次制裁中,美国国务院宣称ICC已经“政治化”且“滥用权力”,认为其未经美国和以色列同意展开调查“侵犯其主权”,并辩称自己并非《罗马规约》缔约国,ICC无权管辖美国和以色列国民。ICC认为,阿富汗作为缔约国授权其调查美军罪行,以及巴勒斯坦虽非联合国会员国,但2015年就已加入《罗马规约》,ICC据此认定对上述两起调查行动具有相应管辖权。

美国制裁ICC法官事件,不仅是美以与国际司法机构的冲突,更是现存全球治理规则主导权之争的缩影。其深层矛盾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国际法律层面,国家主权豁免与国际组织的普遍管辖权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调整;二是国际政治层面,美国单边霸权的进一步推行受到多边政治力量制衡,双方因此产生激烈摩擦,连美国的传统盟友——欧盟也在该问题上表达了强烈反对;三是国际人权层面,华盛顿的“美国优先”政策、大国例外主义正在不断破坏人权平等保护的基本国际人权原则。

可以想象,若大国政治干预国际司法成为常态,国际社会数十年构建的法治化体系恐将退化至“强权即公理”的丛林法则。因此,联合国与各人权机构呼吁美国放下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思想,自觉履行国际义务,承担国际责任,与国际社会一道努力解决国际争端。(作者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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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阿富汗到巴以,美国法治“双标”依旧

2025年06月25日 07:59   来源:环球时报   肖君拥

美国政府日前宣布对国际刑事法院(ICC)四名法官实施制裁,引发国际社会广泛争议。被制裁的四名法官,其中两人在2019年授权国际刑事法院调查美军在阿富汗战争中涉嫌犯下的战争罪,另外两人在2024年11月通过了对以色列总理和前国防部长的逮捕令。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认为,美国对上述四名法官的制裁,违背了美国自身一直坚持的“对法治的尊重和对法律的平等保护”等价值观。直接针对国际刑事法院法官的裁决行为,实质上是以政治手段干预国际司法进程。

事实上,这不是美国第一次对国际刑事法院相关人员进行制裁。早在2020年,美国政府就对调查在阿富汗美军的ICC首席检察官实施了制裁。这一次美国对ICC法官的制裁,不仅涉及阿富汗,而且涉及以色列。

美国在历次巴以冲突中长期偏袒以色列,深刻影响了中东和平进程。它在巴以冲突中的作为,呈现出典型的“分裂”:一方面以“调停者”自居,表面推动和平进程,另一方面通过军事支持、外交偏袒及阻挠国际问责等手段,激化地区冲突,并成为恶化中东局势的“纵容者”,不断阻挠巴以停火,推动选择性调停,仅2023年至2024年,就在安理会四次单方面否决加沙停火决议草案。

此外,美国主导成立“加沙人道基金会”(GHF),试图取代联合国近东救济工程处(UNRWA)。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为以色列军事行动留出空间,被巴勒斯坦抵抗组织谴责为“死亡陷阱”,也被指斥将中东严重的政治问题降级为“人道议题”。欧盟等美国传统盟友更是拒绝参与GHF,批评其与以军协同运作、制造混乱并导致平民伤亡。巴勒斯坦官员明确要求UNRWA主导援助,称其“唯一具备中立性与执行力”。

美国还在参与中东和平进程中拉偏架,如华盛顿口头支持巴勒斯坦建国,却拒绝对以色列施加实质性压力。不难看出,美国的中东政策本质上是“维稳盟友优先,人权道义次之”。它在巴以冲突中的作为,始终以维护自身地缘利益为核心,通过军事、外交、经济手段强化以色列优势,置国际公理和人权于不顾。美国的行为不仅加剧了人道灾难,更使中东和平进程陷入僵局,最终只会损害它自身的国际信誉与地区战略利益。正如联合国的一份报告所言,美国对巴以冲突的“管理”已成其威胁打压多边主义的常态。若不能摆脱国内政治掣肘与霸权惯性,华盛顿的作为将继续在“调停”与“纵容”间徘徊,最终侵蚀战后中东和平的根基。

此外,美国在阿富汗战争中的种种作为,也充分说明它始终以自身利益为核心,其推行的“民主改造”不过是霸权主义的工具。在这场长达20年的战争中,美国试图通过选举构建合法性,但腐败、部落分裂、地方武装割据等问题始终影响着阿富汗的稳定。美军撤离后,阿富汗直接陷入严重经济危机。这也宣告美国以“基地组织威胁”为由,将军事行动范围扩展至阿富汗全境,试图在阿富汗建立亲美的“民主样板”计划的彻底破产。这场战争不仅给阿富汗带来深重灾难,也暴露出美国单边主义和军事干预模式的局限性。这也是为何ICC要对美国在阿富汗所作所为进行调查的原因。

在本次制裁中,美国国务院宣称ICC已经“政治化”且“滥用权力”,认为其未经美国和以色列同意展开调查“侵犯其主权”,并辩称自己并非《罗马规约》缔约国,ICC无权管辖美国和以色列国民。ICC认为,阿富汗作为缔约国授权其调查美军罪行,以及巴勒斯坦虽非联合国会员国,但2015年就已加入《罗马规约》,ICC据此认定对上述两起调查行动具有相应管辖权。

美国制裁ICC法官事件,不仅是美以与国际司法机构的冲突,更是现存全球治理规则主导权之争的缩影。其深层矛盾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国际法律层面,国家主权豁免与国际组织的普遍管辖权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调整;二是国际政治层面,美国单边霸权的进一步推行受到多边政治力量制衡,双方因此产生激烈摩擦,连美国的传统盟友——欧盟也在该问题上表达了强烈反对;三是国际人权层面,华盛顿的“美国优先”政策、大国例外主义正在不断破坏人权平等保护的基本国际人权原则。

可以想象,若大国政治干预国际司法成为常态,国际社会数十年构建的法治化体系恐将退化至“强权即公理”的丛林法则。因此,联合国与各人权机构呼吁美国放下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思想,自觉履行国际义务,承担国际责任,与国际社会一道努力解决国际争端。(作者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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