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出售“未来日期”麻酱,为何不处罚

2025-06-18 09:14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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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海底捞出售“未来日期”麻酱,为何不处罚

2025年06月18日 09:14   来源:扬子晚报   张冰晶

近日,山西太原的消费者王女士买到海底捞生产的“未来日期”麻酱一事引发关注。王女士称,自己吃了海底捞的“捞派豆花干拌麻辣烫套餐”后出现腹泻症状,后来发现花生芝麻酱的标签存在问题——当天是6月9日,但芝麻酱标注的生产日期是6月15日。王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监部门经调查认为,商家行为属于“标签瑕疵”,依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决定不予处罚。

据海底捞回应,经属地监管部门实地调查,花生芝麻调味酱实际为6月9日当日分装,产品资质、储存及保质期均符合要求。分装盒标签上日期失误系员工操作时误触键盘所致。

王女士认为,商家的行为属于“标注虚假日期”。商品标注“未来日期”可被认定为“标注虚假日期”吗?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认为,“虚假标注日期”的认定有一个条件——需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危害后果严重性、涉案规模与性质、主动纠错与配合程度等因素。若如海底捞所述系“员工误触键盘”导致(非故意篡改日期),且涉事产品实际为当日分装、资质合规、储存规范,则难以认定为主观故意“标注虚假日期”。

此事引起争议,不仅在于对“未来日期”的处罚,究竟适用于哪个法规的哪个条目。实际上,消费者最关心的是,这份被打了“未来日期”的麻酱,究竟有没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如果麻酱的整个处理过程、质量没有问题,那么认定海底捞为“无心之失”也无妨。反之,如果麻酱料不仅标错了日期,还存在质量问题,那必须引起重视。因此对王女士来讲,如果能够强化合理证据证明麻酱和腹泻有直接关系,这无疑能成为有力的维权佐证。目前,从网上能找到的王女士提供的向12345投诉的截图上来看,当时并未提及腹泻。

事实上,对于企业,比起标注“过去时”时间,标注“未来时”更不像是故意的——毕竟,这是一眼就能发现的“低级错误”。此次市监所的不处罚决定,一定维度强调了行政处罚规范化,即行政措施的强度应与违法行为性质、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形成匹配。食品安全监管核心是构建风险预防与企业自律的长效机制,以保障消费者权益。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任何一个环节的失守,都可能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风险。针对特定情形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虽然体现了现代行政执法“过罚相当”的法治原则,但需特别指出的是,柔性不等于放任,对触碰安全红线情况,监管部门必将依法严惩,显著提升违法成本形成强力震慑。

目前,市监所最新的回应为事情在调查中,有结果会公示,那么期待市监所给出条分缕析、合理合法的最终结果。对于企业,“无心之失”也因反思,无论是否被处罚,都应牢记,将品控做到极致,消费者才能真正安心享受“火锅自由”。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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