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位券商原从业人员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俗称“老鼠仓”)被罚。
具体看,安徽证监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某券商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的李某,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被罚没逾426万元;根据吉林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趋同交易”罚单案例,曾任职于某券商的邵某,曾作为分管投研系统建设的负责人,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被罚没逾107万元。
“老鼠仓”不仅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更是公然违背了资本市场“三公”原则,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历来是监管部门稽查执法的重点领域。以2024年为例,证监会严厉打击15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对某资管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刘某义“老鼠仓”行为处以6400余万元罚没款。
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之下,为何还会有“老鼠仓”出现?在笔者看来,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相关人员在利益诱惑和侥幸心理驱使下冒险操作,可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两起案件中的两位当事人,均为券商资深IT从业人员,他们利用工作之便,抄袭他人的“作业”。这暴露出相关机构的合规漏洞,包括系统技术权限滥用、内控机制形同虚设,对员工账户关联性、交易行为合规性审查缺失。比如,两人均通过亲属账户操作,超长违规操作未被发现。
同时,这两个案例也释放出一个信号:监管部门正加强金融科技领域合规管理,督促券商完善全链条风控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从内容来看,不管是对人员管理还是对行为管理,均要求做到“全覆盖”。其中明确将IT相关岗位列为七类重点核查对象之一,要求结合信息系统权限情况核查,防范相关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取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