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屏幕现弹窗广告:商业逻辑不可逾越安全边界

2025-05-30 07:30 来源:红网

近日,深蓝汽车因未经车主同意在车机屏幕上推送广告一事,引发不少车主吐槽。5月27日晚,深蓝汽车致歉称,推送本意是“提醒车主查收福利”,并承诺不再通过车机通道发送信息。(5月28日 《中国青年报》)

深蓝汽车的这一广告推送行为对车主的行车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一方面,需要手动点击关闭的弹窗广告使车主分神,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车机系统负责显示行车相关的重要信息,弹窗广告遮挡行车信息容易造成车主误操作或直接酿成事故。如郑州车主李先生表示,倒车时突然弹出的广告让他险些撞到了行人。可见,车机系统的弹窗广告是完全不顾车主安全的商业行为。

近年来,车机出现弹窗广告的案例屡见不鲜。早在2022年,一汽大众ID6、奔驰EQE等车型的车机广告就引发了车主的不满。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车机广告投诉量同比激增210%,成为仅次于电池安全的第二大维权焦点。车机广告俨然成为当下亟待治理的行业乱象。

究其根本,是车企对互联网商业逻辑的盲目挪用。在汽车智能化的当下,车机系统被视为和手机相同的移动互联网终端,承载了流量入口的功能。在过去,手机、电视、电脑等终端设备无一不被视为投放广告的窗口,而车机系统如今也被纳入了广告窗口的考量之中。但车机与手机、电视等媒介不同的是,车机与行车安全息息相关。车企投放车机广告的行为是对乘客生命安全的漠视,更是商业逻辑对用户权益的肆意践踏。

新能源汽车和汽车智能化浪潮是我国汽车工业弯道超车的良机,近些年我国汽车行业生机勃勃,竞争日益激烈,商业行为难免走形,深蓝汽车的车机广告即为一个缩影。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将运动式治理和制度性建设相结合,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在汽车智能化的浪潮中把稳方向盘,监督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臧梦雅)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汽车屏幕现弹窗广告:商业逻辑不可逾越安全边界

2025年05月30日 07:30   来源:红网   司渊文

近日,深蓝汽车因未经车主同意在车机屏幕上推送广告一事,引发不少车主吐槽。5月27日晚,深蓝汽车致歉称,推送本意是“提醒车主查收福利”,并承诺不再通过车机通道发送信息。(5月28日 《中国青年报》)

深蓝汽车的这一广告推送行为对车主的行车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一方面,需要手动点击关闭的弹窗广告使车主分神,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车机系统负责显示行车相关的重要信息,弹窗广告遮挡行车信息容易造成车主误操作或直接酿成事故。如郑州车主李先生表示,倒车时突然弹出的广告让他险些撞到了行人。可见,车机系统的弹窗广告是完全不顾车主安全的商业行为。

近年来,车机出现弹窗广告的案例屡见不鲜。早在2022年,一汽大众ID6、奔驰EQE等车型的车机广告就引发了车主的不满。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车机广告投诉量同比激增210%,成为仅次于电池安全的第二大维权焦点。车机广告俨然成为当下亟待治理的行业乱象。

究其根本,是车企对互联网商业逻辑的盲目挪用。在汽车智能化的当下,车机系统被视为和手机相同的移动互联网终端,承载了流量入口的功能。在过去,手机、电视、电脑等终端设备无一不被视为投放广告的窗口,而车机系统如今也被纳入了广告窗口的考量之中。但车机与手机、电视等媒介不同的是,车机与行车安全息息相关。车企投放车机广告的行为是对乘客生命安全的漠视,更是商业逻辑对用户权益的肆意践踏。

新能源汽车和汽车智能化浪潮是我国汽车工业弯道超车的良机,近些年我国汽车行业生机勃勃,竞争日益激烈,商业行为难免走形,深蓝汽车的车机广告即为一个缩影。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将运动式治理和制度性建设相结合,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在汽车智能化的浪潮中把稳方向盘,监督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臧梦雅)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