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5月22日,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聚焦上述四类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治,取得初步成果,同时也坦言“与企业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涉企执法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纠治,企业可以松下一口气。大家同样关心,专项行动过后,问题会不会反弹?或者说,如何建立长效机制,避免规范涉企执法“一阵风”?
这样的担心并不多余。一方面,一些问题具有复杂性、顽固性,比如乱罚款、趋利性执法背后的利益动机、制度不完善,需要从根上对症下药。另一方面,当前涉企行政执法当中还是存在着粗暴执法、任性执法和机械执法等问题。这里有很多是由人的原因导致的。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也是一项长期工程。
建立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有三个发力点。
一是完善制度,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行政执法事项多、工作量大、行政裁量权基准幅度比较大的领域,也是容易引发问题的领域,需要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具体规则,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以备受关注的违规异地执法为例,诸如个别地区公安机关违法违规异地抓捕,以“办案”为名行“创收”之实,既有司法问题,也有行政问题。特别是随着新业态的出现,企业的生产、经营、运输、销售会涉及不同地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也会涉及异地执行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等,方能从源头筛除不合规异地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