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全球跨区域合作的一种模式探索

2025-05-21 07:14 来源:环球时报

  首届中国—东盟—海合会峰会将于5月28日—29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这意味着2025年东盟轮值主席国马来西亚提出的“构建东盟—中国—海湾三角增长极”倡议得到中方认同,也释放出中国东盟合作从“东盟+”向“中国东盟+”的全球新型跨区域合作模式演进的积极信号。

  从“东盟+”向“中国东盟+”扩展

  1999年东盟扩至十国以来,“东盟+”机制通过“10+1”“10+3”等框架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联系起来,形成东盟主导的区域合作范式。如今,“中国东盟+”跨区域合作模式则是在国际局势动荡转型的关键时期,以“东盟中心地位”为锚点,以“东盟+”为基础,从中方参与现有“东盟+”机制转向以中国东盟合作为基轴和枢纽,主动链接其他国家、区域和国际组织,比如现在的中国—东盟—海合会等,构成一个互利共赢的新型全球跨区域合作网络。

  这样不仅进一步巩固“东盟+”地位,还将通过“中国东盟+”搭建的更多小三边框架,推进参与主体之间的“五通”。在当前全球治理失序的大背景下,这可以为由东盟主导的现有机制注入崭新动能,有助于将中国东盟合作的示范效应向着更大范围扩散,进而为世界探寻一种新的稳定框架,形成新型全球合作模式。例如,在中国—东盟—海合会架构中,东盟国家的橡胶、棕榈油等自然资源禀赋与快速发展的经济体系,中国的全产业链能力、巨大投资空间和14亿多人口超大规模市场,与海湾国家的资本配置之间相互契合和互补,可以释放“1+1+1>3”的效应,并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探索全球跨区域合作新模式

  这种新型跨区域合作的底层逻辑,在于中国与东盟的良性互动自然会向更广泛的三方关系扩展或位移。支撑这种模式创新的相关因素构成有机整体,使“中国东盟+”成为新型全球跨区域合作的一次有益探索。

  一是开放多边主义的实践经验提供了制度路径参照。中国和东盟各自基于开放多边主义的成熟实践,为构建“中国东盟+”跨区域合作网络提供了逻辑自洽的可行性框架。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中国与共建国家或区域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基础设施“硬联通”与规则标准“软联通”,逐步形成东西联动、陆海统筹、辐射全球的多边合作网络。东盟则以“开放区域主义”为指导,建立向其他国家开放的东亚合作系列领导人会议等战略沟通机制,构建包容性的区域合作架构。2019年,第34届东盟峰会通过的《东盟印太展望》报告中说,东盟可以酌情寻求与亚太和印度洋地区的其他区域、次区域机制在特定共同利益领域开展合作。基于此,“中国东盟+”模式是将双方成熟的跨区域合作经验进行战略叠加,通过制度、规则、资源等的互鉴互通,为动荡中的全球治理提供可复制的多边主义合作范式。

  二是共同应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全球治理需求成为现实驱动。当前美国政府的“交易型外交”将国际关系简化为短期利益交换,“美国优先”原则下反复无常的政策举措直接冲击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秩序,加速全球多边体系的碎片化,为全球治理带来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本已严重的全球治理赤字进一步加剧。当前,广大全球南方国家自主发展面临的挑战增多,北方国家亦需应对单边主义引发的规则真空,无论南方国家还是北方国家都需寻找多边主义的未来,回答“世界走向何方”的变局之问。在此背景下,“中国东盟+”以中国和东盟一贯的平等、包容等原则推动非对抗性制度合作,实现多边主义升级,渐进形成区域间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新模式,促进自然而合理的世界秩序变革。

  三是顺应从“区域化合作”向“区块间互联”演进的历史趋势。在逆全球化背景下,区域化合作,即依托欧盟、东盟、非盟、南美国家联盟等既有结构建立区域性的经济网络成为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不同区域或区块之间相互联系和连接,助推经济全球化进入新的阶段。经济全球化新阶段与过去美国主导的阶段最大区别在于极大压缩霸权国家胡乱作为的空间。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对全球南方国家群体性崛起的制度性呼应。

  现在的“中国东盟+”模式,正是以中国和东盟为一个整体,拓展与其他地区或国家集团的合作,探索去中心化的“区块间互联”模式。其中包括:通过中国的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与东盟的“协商一致”理念共同塑造全球互动的非对抗路径,助力解决全球性问题;通过小三边框架,以“区块间互联”重塑经济全球化的动力结构,形成去中心化网络,每个节点既是资源提供者也是规则制定者,进而将传统南北对话升级为区域间多轨协商,形成“南南合作+南北对话”的混合治理框架。比如可以探索建立中国—东盟—欧盟气候对话机制,并在其中嵌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方案。同时,这种模式的非排他性、发展优先等特征,恰为全球南方突破“中心—边缘”依附体系提供了可行路径。

  四是以不断深化的中国和东盟协同合作奠定战略支点。二战结束以来由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标榜“民主、自由”,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过去欧洲殖民体系的非对称性,继承了“中心—边缘”殖民惯性,将全球治理简化为霸权国家对其他国家“施恩”。这种方式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符合国际公平正义。当前,中国在全球GDP中的占比达到大约19%,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覆盖全球75%人口。当前正值世界渴望稳定性和方向感的时刻,世界各国包括周边国家普遍期待中国提供确定性,期待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与此同时,东盟也有将全球交往拓展到传统合作伙伴之外的强烈需求。虽然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在焦虑心态下不断对华抹黑,渲染“中国威胁”,但中国始终坚定不移地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在此背景下,正在铺展开来的“中国东盟+”模式,无疑是跳出霸权逻辑的有益探索,在多极化趋势下,单一霸权模式不再适应全球治理需求,平等合作更加符合时代特征。

  需兼具战略定力与制度韧性

  基于“中国东盟+”的跨区域合作,是国家利益与区域组织利益在更广泛范围内的再平衡与再协调,其未来走向不是停留在经济实用主义层面,而是致力于实现区域和全球治理范式的突破,建立去中心化的多极共生合作网络,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

  有鉴于此,“中国东盟+”跨区域合作模式需要具备足够的制度弹性,以应对可能面临的一些现实挑战。比如,需要克服区域内部利益碎片化下的潜在分歧。其中一些合作主体是代表多个主权国家的区域性组织,内部可能存在较为复杂的利益协调过程。例如,东盟10国、海合会6国以及太平洋岛国论坛18个成员等在经济社会发展层面存在内部的梯度和差异,围绕同一议题的考量不尽相同。当个别成员的局部诉求超出区域组织的协调能力,合作进程就容易有所迟滞。为了克服集体行动困境导致的功能失灵,当合作范围不断扩展并涉及不同区域机制时,就需围绕规则兼容性加强协调,以免多边协议沦为缺乏约束力和执行力的“原则性”声明。

  另外,不能忽视“美国因素”的干扰。美国推动“印太战略”落地实施,构建“四边机制(QUAD)+双边同盟”的差序架构进行选择性的拉拢分化,挥舞关税大棒的同时又对不同国家进行分化和施压。这就更要求新的跨区域合作框架既能保持战略定力,又具备应对地缘政治冲击的制度韧性。 

  鉴于上述复杂因素,基于“中国东盟+”的跨区域合作模式构建需要多措并举,在增进政治共识的基础上,先行推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议题、非敏感地带的共识积累,有效增强互信,形成新的治理伦理,以便为后续扩展至包括传统安全在内的更多领域创造条件,也为实现合作主体之间“共赢合集”的最大化提供制度转圜空间。(作者分别是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博士生、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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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全球跨区域合作的一种模式探索

2025年05月21日 07:14   来源:环球时报   何佳倍 翟崑

  首届中国—东盟—海合会峰会将于5月28日—29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这意味着2025年东盟轮值主席国马来西亚提出的“构建东盟—中国—海湾三角增长极”倡议得到中方认同,也释放出中国东盟合作从“东盟+”向“中国东盟+”的全球新型跨区域合作模式演进的积极信号。

  从“东盟+”向“中国东盟+”扩展

  1999年东盟扩至十国以来,“东盟+”机制通过“10+1”“10+3”等框架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联系起来,形成东盟主导的区域合作范式。如今,“中国东盟+”跨区域合作模式则是在国际局势动荡转型的关键时期,以“东盟中心地位”为锚点,以“东盟+”为基础,从中方参与现有“东盟+”机制转向以中国东盟合作为基轴和枢纽,主动链接其他国家、区域和国际组织,比如现在的中国—东盟—海合会等,构成一个互利共赢的新型全球跨区域合作网络。

  这样不仅进一步巩固“东盟+”地位,还将通过“中国东盟+”搭建的更多小三边框架,推进参与主体之间的“五通”。在当前全球治理失序的大背景下,这可以为由东盟主导的现有机制注入崭新动能,有助于将中国东盟合作的示范效应向着更大范围扩散,进而为世界探寻一种新的稳定框架,形成新型全球合作模式。例如,在中国—东盟—海合会架构中,东盟国家的橡胶、棕榈油等自然资源禀赋与快速发展的经济体系,中国的全产业链能力、巨大投资空间和14亿多人口超大规模市场,与海湾国家的资本配置之间相互契合和互补,可以释放“1+1+1>3”的效应,并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探索全球跨区域合作新模式

  这种新型跨区域合作的底层逻辑,在于中国与东盟的良性互动自然会向更广泛的三方关系扩展或位移。支撑这种模式创新的相关因素构成有机整体,使“中国东盟+”成为新型全球跨区域合作的一次有益探索。

  一是开放多边主义的实践经验提供了制度路径参照。中国和东盟各自基于开放多边主义的成熟实践,为构建“中国东盟+”跨区域合作网络提供了逻辑自洽的可行性框架。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中国与共建国家或区域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基础设施“硬联通”与规则标准“软联通”,逐步形成东西联动、陆海统筹、辐射全球的多边合作网络。东盟则以“开放区域主义”为指导,建立向其他国家开放的东亚合作系列领导人会议等战略沟通机制,构建包容性的区域合作架构。2019年,第34届东盟峰会通过的《东盟印太展望》报告中说,东盟可以酌情寻求与亚太和印度洋地区的其他区域、次区域机制在特定共同利益领域开展合作。基于此,“中国东盟+”模式是将双方成熟的跨区域合作经验进行战略叠加,通过制度、规则、资源等的互鉴互通,为动荡中的全球治理提供可复制的多边主义合作范式。

  二是共同应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全球治理需求成为现实驱动。当前美国政府的“交易型外交”将国际关系简化为短期利益交换,“美国优先”原则下反复无常的政策举措直接冲击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秩序,加速全球多边体系的碎片化,为全球治理带来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本已严重的全球治理赤字进一步加剧。当前,广大全球南方国家自主发展面临的挑战增多,北方国家亦需应对单边主义引发的规则真空,无论南方国家还是北方国家都需寻找多边主义的未来,回答“世界走向何方”的变局之问。在此背景下,“中国东盟+”以中国和东盟一贯的平等、包容等原则推动非对抗性制度合作,实现多边主义升级,渐进形成区域间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新模式,促进自然而合理的世界秩序变革。

  三是顺应从“区域化合作”向“区块间互联”演进的历史趋势。在逆全球化背景下,区域化合作,即依托欧盟、东盟、非盟、南美国家联盟等既有结构建立区域性的经济网络成为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不同区域或区块之间相互联系和连接,助推经济全球化进入新的阶段。经济全球化新阶段与过去美国主导的阶段最大区别在于极大压缩霸权国家胡乱作为的空间。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对全球南方国家群体性崛起的制度性呼应。

  现在的“中国东盟+”模式,正是以中国和东盟为一个整体,拓展与其他地区或国家集团的合作,探索去中心化的“区块间互联”模式。其中包括:通过中国的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与东盟的“协商一致”理念共同塑造全球互动的非对抗路径,助力解决全球性问题;通过小三边框架,以“区块间互联”重塑经济全球化的动力结构,形成去中心化网络,每个节点既是资源提供者也是规则制定者,进而将传统南北对话升级为区域间多轨协商,形成“南南合作+南北对话”的混合治理框架。比如可以探索建立中国—东盟—欧盟气候对话机制,并在其中嵌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方案。同时,这种模式的非排他性、发展优先等特征,恰为全球南方突破“中心—边缘”依附体系提供了可行路径。

  四是以不断深化的中国和东盟协同合作奠定战略支点。二战结束以来由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标榜“民主、自由”,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过去欧洲殖民体系的非对称性,继承了“中心—边缘”殖民惯性,将全球治理简化为霸权国家对其他国家“施恩”。这种方式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符合国际公平正义。当前,中国在全球GDP中的占比达到大约19%,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覆盖全球75%人口。当前正值世界渴望稳定性和方向感的时刻,世界各国包括周边国家普遍期待中国提供确定性,期待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与此同时,东盟也有将全球交往拓展到传统合作伙伴之外的强烈需求。虽然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在焦虑心态下不断对华抹黑,渲染“中国威胁”,但中国始终坚定不移地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在此背景下,正在铺展开来的“中国东盟+”模式,无疑是跳出霸权逻辑的有益探索,在多极化趋势下,单一霸权模式不再适应全球治理需求,平等合作更加符合时代特征。

  需兼具战略定力与制度韧性

  基于“中国东盟+”的跨区域合作,是国家利益与区域组织利益在更广泛范围内的再平衡与再协调,其未来走向不是停留在经济实用主义层面,而是致力于实现区域和全球治理范式的突破,建立去中心化的多极共生合作网络,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

  有鉴于此,“中国东盟+”跨区域合作模式需要具备足够的制度弹性,以应对可能面临的一些现实挑战。比如,需要克服区域内部利益碎片化下的潜在分歧。其中一些合作主体是代表多个主权国家的区域性组织,内部可能存在较为复杂的利益协调过程。例如,东盟10国、海合会6国以及太平洋岛国论坛18个成员等在经济社会发展层面存在内部的梯度和差异,围绕同一议题的考量不尽相同。当个别成员的局部诉求超出区域组织的协调能力,合作进程就容易有所迟滞。为了克服集体行动困境导致的功能失灵,当合作范围不断扩展并涉及不同区域机制时,就需围绕规则兼容性加强协调,以免多边协议沦为缺乏约束力和执行力的“原则性”声明。

  另外,不能忽视“美国因素”的干扰。美国推动“印太战略”落地实施,构建“四边机制(QUAD)+双边同盟”的差序架构进行选择性的拉拢分化,挥舞关税大棒的同时又对不同国家进行分化和施压。这就更要求新的跨区域合作框架既能保持战略定力,又具备应对地缘政治冲击的制度韧性。 

  鉴于上述复杂因素,基于“中国东盟+”的跨区域合作模式构建需要多措并举,在增进政治共识的基础上,先行推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议题、非敏感地带的共识积累,有效增强互信,形成新的治理伦理,以便为后续扩展至包括传统安全在内的更多领域创造条件,也为实现合作主体之间“共赢合集”的最大化提供制度转圜空间。(作者分别是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博士生、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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