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株洲西站一辆列车即将发车时,一名旅客用身体阻挡正在正常关闭的车门,工作人员在停止关闭车门后,将该旅客推进车厢内。事后了解到,该旅客是因发现上错车,随即用身体阻挡正在正常关闭的车门,欲强行下车乘坐另一辆列车。(5月17日 央视新闻)
幸运的是,该旅客并未受伤,但这一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当个人失误遭遇规则边界时,为何下意识的行为是“拦车”,而非采取合适的措施。究其本质,是人们的“冲动”扼制了“冷静”,在“冲动”面前,自身安全和乘客乘车规则都沦为泡沫,只有扼制住“冲动”,树立起规则意识,才能不让拦门事件成风。
拦车行为的表象是情绪失控,本质却是个人利益的放大化。当旅客因赶不上车、上错车等原因产生焦急、冲动等情绪时,极易使“个人诉求”遮蔽公共秩序,并做出一系列不计后果的行为,然而,这并不是阻挡高铁的理由。依常理判断,火车、高铁等乘车时,要看准站台、车号、登车时间等基本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和位置进行登车,这样既能保证列车的正常运行,又能保障每一位乘车人的权益,也就不会产生“冲动”。
然而,部分人存在“自我优先”的思维,将列车运行的精密时刻表视为可随意调整的“私人闹钟”,将工作人员的善意提醒视为可协商的“人情空间”,最终让一时冲动成为挑战规则的借口。从2021年徐州一旅客因下错站台,用行李箱阻挡车门,到2023年旅客甘某站台吸烟后用手阻挡车门,再到2025年深圳一旅客因等同伴,用身体阻拦车门关闭……这诸多案例,无不在揭示部分人缺乏社会基本常识:公共空间中的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权益为前提。列车运行有严格的时间线,一趟列车的车门关闭与否,关乎整个高铁线路的调整,再者,浪费了工作人员和其他乘客的时间。这种将个人方便置于公共秩序之上的做法,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