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空间少些工具化的“网红儿童”

2025-03-27 06:57 来源:人民网

  时隔一个多月时间后,4岁网红“瑶一瑶小肉包”账号恢复更新,并晒出“瑶一瑶”证件照。此前,拥有两千多万粉丝的“瑶一瑶小肉包”父母被质疑为流量摆拍、故意绊倒小女孩,使得“网红儿童”这一群体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随后,“瑶一瑶小肉包”父母为摆拍争议致歉,并且账号评论区状态设置为“仅允许互关朋友评论”。

  近年来,年纪、题材和风格各异的“萌娃”“小可爱”在短视频平台上成了流量常客。展示才艺、搞笑卖萌、背书“讲学”……满是稚气的一举一动,常引得不少网友转赞评“一键三连”。然而,新鲜活泼背后,“萌娃”小网红也屡屡曝出乱象。学大人说话扮“成熟”、校服爆改“辣妹装”、“一岁半宝宝喝啤酒”,更有甚者故意摆拍“打架”,尝试软色情擦边等内容。凡此种种,令人瞠目也挑战了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

  令人担忧的是,一个个“网红儿童”并不都是天然“养成”,背后早已形成了针对未成年人的“催熟产业”和变现利益链条。据报道,不少MCN机构出谋划策,打造所谓“网红账号养成模板”。有的家长不明事理、利欲熏心,热衷打造“小网红”,而后寻求流量、带货等方式变现。将孩子物化为“流量工具”,把童真童趣当作“利益变现”的机器,不仅是不道德、不明智,更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网络生态的严重侵害。

  “网红儿童”之所以屡屡引发公众关切,是因为未成年人儿童所处的阶段和特点十分特殊。未成年人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塑造期,心智并不成熟,对人对事对物的认知能力有限,缺乏辨别网络不良信息的理性能力,易产生认知偏差,受到外界诱惑。正因如此,一些成年人眼中的“无伤大雅”,实则是对未成年人深刻的不良示范。更关键的是,未成年人频频露脸,配合出演某些“软色情”“软暴力”等擦边视频,也极易在无形中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导致某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对于未成年人上网拍短视频、做“小网红”,相关法律法规、治理行动早已明确了边界。例如,《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出,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以及其他利用网络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网信部门也多次集中治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为此,既要严打侵害儿童权益包装和生产“小网红”的黑灰产业链;另一方面,也要督促各平台进一步放下“流量冲动”,明确对儿童软色情、软暴力“擦边”等内容的审核标准,不得为活跃流量而倾向于推荐涉未成年人的低俗、不良内容。

  未成年人从来不是赚钱牟利的工具。家长、市场机构、短视频平台等,应当反躬自身,主动对照改进,让网络空间少些物化、工具化的“网红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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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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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网络空间少些工具化的“网红儿童”

2025年03月27日 06:57   来源:人民网   林风

  时隔一个多月时间后,4岁网红“瑶一瑶小肉包”账号恢复更新,并晒出“瑶一瑶”证件照。此前,拥有两千多万粉丝的“瑶一瑶小肉包”父母被质疑为流量摆拍、故意绊倒小女孩,使得“网红儿童”这一群体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随后,“瑶一瑶小肉包”父母为摆拍争议致歉,并且账号评论区状态设置为“仅允许互关朋友评论”。

  近年来,年纪、题材和风格各异的“萌娃”“小可爱”在短视频平台上成了流量常客。展示才艺、搞笑卖萌、背书“讲学”……满是稚气的一举一动,常引得不少网友转赞评“一键三连”。然而,新鲜活泼背后,“萌娃”小网红也屡屡曝出乱象。学大人说话扮“成熟”、校服爆改“辣妹装”、“一岁半宝宝喝啤酒”,更有甚者故意摆拍“打架”,尝试软色情擦边等内容。凡此种种,令人瞠目也挑战了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

  令人担忧的是,一个个“网红儿童”并不都是天然“养成”,背后早已形成了针对未成年人的“催熟产业”和变现利益链条。据报道,不少MCN机构出谋划策,打造所谓“网红账号养成模板”。有的家长不明事理、利欲熏心,热衷打造“小网红”,而后寻求流量、带货等方式变现。将孩子物化为“流量工具”,把童真童趣当作“利益变现”的机器,不仅是不道德、不明智,更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网络生态的严重侵害。

  “网红儿童”之所以屡屡引发公众关切,是因为未成年人儿童所处的阶段和特点十分特殊。未成年人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塑造期,心智并不成熟,对人对事对物的认知能力有限,缺乏辨别网络不良信息的理性能力,易产生认知偏差,受到外界诱惑。正因如此,一些成年人眼中的“无伤大雅”,实则是对未成年人深刻的不良示范。更关键的是,未成年人频频露脸,配合出演某些“软色情”“软暴力”等擦边视频,也极易在无形中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导致某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对于未成年人上网拍短视频、做“小网红”,相关法律法规、治理行动早已明确了边界。例如,《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出,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以及其他利用网络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网信部门也多次集中治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为此,既要严打侵害儿童权益包装和生产“小网红”的黑灰产业链;另一方面,也要督促各平台进一步放下“流量冲动”,明确对儿童软色情、软暴力“擦边”等内容的审核标准,不得为活跃流量而倾向于推荐涉未成年人的低俗、不良内容。

  未成年人从来不是赚钱牟利的工具。家长、市场机构、短视频平台等,应当反躬自身,主动对照改进,让网络空间少些物化、工具化的“网红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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