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都要纳入城市更新的改造范围。”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住建部部长倪虹表示,将因地制宜实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并鼓励地方探索居民自主更新改造老旧住宅。
由于建设年代久远、标准偏低,老旧小区普遍存在“老年病”,直接拉低居民的幸福感。再加上老旧小区在建时缺乏长远规划,周边配套设施不全,居民改造呼声强烈。
遗留问题多,更新难度高,资金需求大。可以说,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发展中的一块硬骨头,但再硬也得啃下来。改造清单上的每个项目,都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每个小区居住品质的升级,都是居民“摸得着”的幸福。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就是让老房子变成“好房子”,将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全部列入更新改造名单,是城市现代化的精细治理举措,是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落实,更是对居民关切的精准回应。
大范围改造需要决心和魄力,也有可以借鉴的成绩和经验。“从2019年中央部署实施城市更新以来,全国已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28万个,惠及1.2亿居民;加装电梯超过13万部,增加停车位380万个,增设养老、托育设施近8万个……”一组实打实的数据,标注了近年来城市更新的风景,鼓励老旧小区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稳步迈进。从装电梯、铺绿地、外保温做起,让一套套高龄房子换新颜,为一个个老旧社区去标签,将一个个城市打造成幸福生活的样板间……民生福祉就是在一点一滴的改善中增进的,城市品质就是在细节的完善中提升的,政府形象就是在民心的累积中树立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