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联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继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一系列安排部署旨在持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社会物流成本水平是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利于商品和服务在各个环节更加顺畅地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循环畅通;有利于打破产业间壁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与协同融合,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有利于提高产品竞争力,使行业、企业更好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提升在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中的地位。
社会物流成本不等于物流直接成本,而是指国民经济各方面用于社会物流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通常各国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来衡量经济运行中投入的物流费用水平,影响这一比率的主要因素是经济结构与经济水平。因此,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既不是简单地降低物流价格,也不是挤压各方利润水平,而是在质量升级、效率提高上下功夫,更加聚焦质量效益、结构优化、创新引领、补齐短板和制度完善,创造降本空间。需把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作为推动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大力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同时着力发展现代物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围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弱项,优化物流发展环境,提升经济循环的效率和效益。
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是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核心目标。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现代物流业发展。物流通道、物流枢纽、物流末端网络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沿边沿海物流走廊、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战略骨干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全国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主要港口的铁路进港率已超90%。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52个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已分批布局建设229个国家物流枢纽、86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累计建设33.78万个“一点多能、一站多用”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同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加速推动物流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技术创新应用,供应链协同深入推进,物流成本持续降低。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1%,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降至2006年正式建立统计以来的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