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做手术,住院前要先交12万元押金,转回当地医院后,只交千八百元押金就住上了院,帮我们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说起前不久陪丈夫住院治疗肿瘤的经历,江苏省连云港市民刘阿姨,不住地称赞家乡医院减免住院押金的做法。记者了解到,为改善医疗服务,连云港市先后推出“先诊疗后付费”“零押金住院”等信用就医模式,备受群众赞誉。(11月26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山东、辽宁、海南、上海、河南的一些地区,相继开展 “先医后付” 探索,对患者而言,“先医后付”很大程度简化了就医流程中的缴费步骤,缩减了排队等候缴费的时长,规避了因缴费引发的焦虑和困扰,特别是在病情紧急之时,这种便利性体现得更为显著。对医院而言,“先医后付” 有益于提升医院的运转效能,缓解收费窗口的压力,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调配。然而,不能忽略的是,“先医后付” 使医院面临着诸多风险挑战,尤其是追讨和垫资方面的压力。如果患者蓄意逃费,医院想要追回颇为困难,特别是一些大型医院,患者来自五湖四海,追讨工作难上加难,而部分医院把欠费风险转嫁给医务人员,加重了医务人员的负担。患者严重欠费是众多医院难以承受之重,严重影响到医院的存续和发展。
要想 “先医后付” 达成双赢,关键就在于配备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让医院免除后顾之忧。首先,要借助信用体系的构建,通过收取滞纳金、降低个人信用评分、对未来贷款申请造成影响等途径加以约束,同时让患者清楚 “先医后付” 并非无需付款,而是先接受治疗然后再支付,并且要按时还款。其次,强化对欠费患者的追讨机制,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例如与征信机构合作等,促使患者履行支付的义务。再次,不能把垫资压力全部让医院承担,更不应将追讨压力转移到医护人员身上。
当下,一些城市针对 “先医后付” 制定了配套的风险防控举措,比如,广东珠海设立了黑名单管理制度,进入黑名单的参保人无法在市内任何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待还清欠款后,方可解除;辽宁大连把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患者记入征信系统等。这些均值得参考。
当然,推广 “先医后付” 需要循序渐进,要待时机成熟之后再予以推广,先从财政状况良好、具备 “承担坏账” 能力的地方进行试点,接着在基层小规模展开,结合运行状况,再考虑扩大规模。
“先医后付” 模式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社会价值,但唯有在完备的风险防控措施保障之下,才能真正彰显其优势,形成患者、医院双赢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