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赴地方考察调研“三农”工作,总会关心过问当地乡村产业发展情况,强调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十四五”规划《纲要》、近年来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等,均对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出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创新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积极开展制度、技术和模式创新,推动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聚焦“优势”做文章,融合场景更加丰富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靠山吃山唱山歌,靠海吃海念海经”,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充分发挥我省的比较优势,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效益农业的主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乡村要振兴,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是关键”。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和总结适合本地区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推动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比如,通过产业链条上下延伸,催生出农村电商、中央厨房、定制农业等新型业态,农业价值链不断提升,“土特产”文章不断做强,创响“潜江小龙虾”“阳山水蜜桃”“洛川苹果”等一批农产品品牌;通过农业功能的横向拓展,推动农业与文化、教育、旅游、康养等交叉融合,催生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体验农业等业态模式;通过新技术的渗透赋能,促进农业与先进技术的深度融合,催生出植物工厂、智慧农业等前沿技术和新型业态。
二、聚焦“培育”添动能,融合主体不断壮大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育好用好乡土人才”。各地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23年底,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9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952家,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221.6万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5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超过19.7亿亩次,服务小农户9100多万户,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数量累计达1320万人,其中大部分创办了融合类项目。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指导推动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正加快从数量增加到质量提升、从单纯生产到综合带动、从收益独占到利润共享转变,逐步构建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产业融合格局。
三、聚焦“示范”强带动,融合载体渐成气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乡村产业平台载体建设为抓手,通过示范带动农村产业全链条延伸、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带动农村产业要素集聚,打造地域特色鲜明、业态类型丰富、创新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截至2023年底,已创建认定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300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00个、农业产业强镇1509个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00个,以点带面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相关省份参照国家产业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建设有关要求,积极推动省级及以下产业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创建,推动进一步强化原料生产、精深加工、体验展示、物流销售的有机衔接和交叉融合,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四、聚焦“惠农”重联结,融合收益普惠农民
针对农村产业收益分配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不是简单的一产‘接二连三’,关键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要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各地以促进农民增收为落脚点,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一体化经营组织联盟,采取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模式,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固定租金+企业就业+农民养老金”“土地租金+务工工资+返利分红”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实现产业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为例,2023年,平均每个示范园吸纳就业2.9万人,示范园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58元,较上年增长12.2%,比同期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4.6个百分点。
五、聚焦“创新”促升级,融合发展提质增效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要求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同时强调“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各地将效益和竞争力作为检验农村产业融合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推动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升乡村多元价值。随着农村产业融合的不断深入,各地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3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提高到2.59: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4%;全国休闲农庄、观光农园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30多万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数32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8500亿元;各类涉农电商超过3万家,农村网络零售额超过2.49万亿元,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日益壮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鲜活例证和生动缩影。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新征程上,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工作中坚持好、运用好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以乡村产业振兴新成就谱写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必须把一二三产业作为有机统一的整体统筹考虑、系统谋划。要立足农业产业,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文章,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加强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升乡村多元价值。
二是坚持市场取向。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牢固树立市场观念,强化需求导向,科学谋划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融合发展方式和路径,发挥比较优势,持续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同时,强化规划引领和服务保障,营造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必须强化创新引领,大力培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通过品种、技术、模式、机制等方面的变革创新和综合应用,催生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村产业延链补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质效持续提升,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必须走特色发展之路。要立足自身实际,念好“山海经”、做强“土特产”,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更好彰显地域特色、承载乡村价值、体现乡土气息。
五是坚持强农惠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必须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更好带动农民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