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式维权也要有边界感

2024-09-03 07:21 来源:南方日报

  一碗面条,连串反应。

  近日,有三位博主发布视频投诉,称自己特地前往山西大同旅游,却遭遇面馆“阴阳价格”:卖给自己的面条11元一碗,卖给其他顾客的7元一碗。8月26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游客反映问题属实,已责令该面馆停业整顿,并将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随后,也有大同本地人站出来为店家说话,表示7元的刀削面是给当地矿工的优惠价,更有不少网友为面馆喊冤。起初该博主对以上说法不予认可,但后来删除了相关视频。据媒体报道,9月1日,不少外地游客和本地市民专程前去帮衬店家。有顾客称,面馆已明码实价,7元一小碗。

  事情的进展还算令人欣慰,但整个过程仍需深入复盘——在情与理的反复纠缠中,从声援者众到饱受质疑,三位博主的维权经历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都是同一拨网友,态度何以前后分化?在笔者看来,如果说此事的症结在于双方的沟通,那么它也映射了曝光式维权的另一面。

  从字面上看,“曝光”本身就带有“维权”的意味。随着网络发声变得触手可及,“围观”也成为了一股特殊的力量,很多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其实就得益于网络曝光。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如果把握不好分寸,其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从商业契约的角度看,三位博主最开始是占理的——即便是出于善意的“区别对待”,明码标价也不是多此一举,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误会。如果他们可以更理智和克制一些,或许事情会有更好的走向。诚然,尽管店家没有打消他们的疑虑,但也立即退还了多收的钱,自始至终态度还算端正,再加上11元的价格也不算贵,应该说,协商解决的余地还是有的。

  然而,当他们选择“对簿公网”,局面就似乎有些不可控。一方面,虽然这些信息来自亲身体验,但由于立场的不同,其内容未必足够真实和完整。例如,随着时间推移,有不少网友开始质疑,博主隐去了一些关键信息,造成了误导。另一方面,互联网具有放大的作用,若是“误伤”无辜,影响可能不只一隅。

  跳出此事来看,曝光式维权也要有边界感。但在现实生活中,正因其效果“立竿见影”,不少人潜意识中把它当成了“第一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这就容易导致其“阈值”大大降低,遭遇各种方式的滥用。耐人寻味的是,一些在现实生活中不太会发生的事,到了网上竟变得咄咄相逼,甚至是喊打喊杀。以至于常常出现这样的悖论:如果求助相关部门,事情原本不难解决,等到事态升级、监管部门介入,反而耗费了更多的行政资源。

  让网络曝光“兴利除弊”,不是一家之事。就发布主体而言,首先要慎重考虑其必要性,如果选择网络维权,应当合理表达诉求,尽量做到内容真实可信;就治理主体而言,相关网络平台应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审核流程,及时解决问题。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个别情况下法律救济渠道不畅、维权成本高昂,有的曝光式维权实属无奈,也应从“根”上入手,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维权者因此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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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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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式维权也要有边界感

2024年09月03日 07:21   来源:南方日报   钟 颐

  一碗面条,连串反应。

  近日,有三位博主发布视频投诉,称自己特地前往山西大同旅游,却遭遇面馆“阴阳价格”:卖给自己的面条11元一碗,卖给其他顾客的7元一碗。8月26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游客反映问题属实,已责令该面馆停业整顿,并将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随后,也有大同本地人站出来为店家说话,表示7元的刀削面是给当地矿工的优惠价,更有不少网友为面馆喊冤。起初该博主对以上说法不予认可,但后来删除了相关视频。据媒体报道,9月1日,不少外地游客和本地市民专程前去帮衬店家。有顾客称,面馆已明码实价,7元一小碗。

  事情的进展还算令人欣慰,但整个过程仍需深入复盘——在情与理的反复纠缠中,从声援者众到饱受质疑,三位博主的维权经历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都是同一拨网友,态度何以前后分化?在笔者看来,如果说此事的症结在于双方的沟通,那么它也映射了曝光式维权的另一面。

  从字面上看,“曝光”本身就带有“维权”的意味。随着网络发声变得触手可及,“围观”也成为了一股特殊的力量,很多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其实就得益于网络曝光。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如果把握不好分寸,其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从商业契约的角度看,三位博主最开始是占理的——即便是出于善意的“区别对待”,明码标价也不是多此一举,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误会。如果他们可以更理智和克制一些,或许事情会有更好的走向。诚然,尽管店家没有打消他们的疑虑,但也立即退还了多收的钱,自始至终态度还算端正,再加上11元的价格也不算贵,应该说,协商解决的余地还是有的。

  然而,当他们选择“对簿公网”,局面就似乎有些不可控。一方面,虽然这些信息来自亲身体验,但由于立场的不同,其内容未必足够真实和完整。例如,随着时间推移,有不少网友开始质疑,博主隐去了一些关键信息,造成了误导。另一方面,互联网具有放大的作用,若是“误伤”无辜,影响可能不只一隅。

  跳出此事来看,曝光式维权也要有边界感。但在现实生活中,正因其效果“立竿见影”,不少人潜意识中把它当成了“第一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这就容易导致其“阈值”大大降低,遭遇各种方式的滥用。耐人寻味的是,一些在现实生活中不太会发生的事,到了网上竟变得咄咄相逼,甚至是喊打喊杀。以至于常常出现这样的悖论:如果求助相关部门,事情原本不难解决,等到事态升级、监管部门介入,反而耗费了更多的行政资源。

  让网络曝光“兴利除弊”,不是一家之事。就发布主体而言,首先要慎重考虑其必要性,如果选择网络维权,应当合理表达诉求,尽量做到内容真实可信;就治理主体而言,相关网络平台应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审核流程,及时解决问题。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个别情况下法律救济渠道不畅、维权成本高昂,有的曝光式维权实属无奈,也应从“根”上入手,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维权者因此寒心。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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