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8月22日新华社)
市场准入,可以比喻为“一道门”。就像每家每户需要有门来划定自家的范围、控制进出的人员,市场也有一道门,用以管理各类要素的集聚与流通。换言之,门开与否、门槛高低,既决定经营主体能否进得来,也影响它们能做什么事。从这个层面看,放低门槛、开门迎客,才能唤醒市场的潜力、活力和动力。
我国一直在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但就此出台专门政策,《意见》是第一次。这是顶层设计层面的强烈信号,意味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将更好结合,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盘点《意见》,从目标体系到管理要求再到效能评估,10条意见全面铺开准入制度体系建设的图景,力道十足、干货满满。
比如,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即“法无禁止即可为”,本意是帮企业“破壁”,可在实施过程中,效果有时不尽如人意。举个例子,曾经有地方为了保护“地方菜”的发展,设置了诸多条件“劝退”外地企业。这种地方保护主义,正是企业常常会碰到的“隐形门”。《意见》将国家层面、地方层面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都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际上是在强调“一单尽列”“不得单外有单”。如此一来,“无形的手”更加一目了然,“有形的手”才能克己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