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8月22日新华社)
市场准入,可以比喻为“一道门”。就像每家每户需要有门来划定自家的范围、控制进出的人员,市场也有一道门,用以管理各类要素的集聚与流通。换言之,门开与否、门槛高低,既决定经营主体能否进得来,也影响它们能做什么事。从这个层面看,放低门槛、开门迎客,才能唤醒市场的潜力、活力和动力。
我国一直在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但就此出台专门政策,《意见》是第一次。这是顶层设计层面的强烈信号,意味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将更好结合,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盘点《意见》,从目标体系到管理要求再到效能评估,10条意见全面铺开准入制度体系建设的图景,力道十足、干货满满。
比如,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即“法无禁止即可为”,本意是帮企业“破壁”,可在实施过程中,效果有时不尽如人意。举个例子,曾经有地方为了保护“地方菜”的发展,设置了诸多条件“劝退”外地企业。这种地方保护主义,正是企业常常会碰到的“隐形门”。《意见》将国家层面、地方层面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都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际上是在强调“一单尽列”“不得单外有单”。如此一来,“无形的手”更加一目了然,“有形的手”才能克己慎行。
再如,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新业态新领域,孕育新质生产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意见》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等业态领域,强调“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有利于清除新质生产力发展“路障”,引导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流动。
《意见》值得说道的地方还有很多,但究其旨归,不妨总结为一句——万类霜天竞自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让“门槛”不断降低、规则更加透明、环境更加公平,才能实现“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市场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拆“玻璃门”、亮“绿灯”,释放更大的市场准入红利。值得注意的是,放宽准入不等于“一放了之”,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当“甩手掌柜”,还是要在优化服务、配套措施上下功夫,找准“放”与“管”的黄金结合点,实现市场经济既活力满满又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