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往年的“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到今年的“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府工作报告再提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制度,“试点”二字却不见。这意味着,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护险,将加速铺开。
当下,从国家层面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制度,是场真真正正的及时雨。
官方解释,长护险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探索,“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长护险制度参保人数达1.7亿,累计超200万人享受待遇,年人均减负约1.4万元,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2.8亿,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大约4400万。北京大学一项人口学研究显示,2030年我国失能老人规模将超过7700万,失能老人将经历7.44年的失能期。应对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将带来的失能人口数量不断上升问题,长护险建设不得不提速。
推动长护险加速铺开,需要厘清认识层面的一些问题。比如,应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失能人员”和“失能老人”混为一谈,但实际上除了年老,疾病、伤残等因素也可能导致“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在功能定位上,长护险受益人是否仅限定为失能的老人?国家医保局曾提到,“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国外制度运行时间不长,国内也没有成熟经验可循,管理运行机制等还要在试点中加大探索力度”,试点“摸着石头过河”,各地政策不一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