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中旬起,冷空气来袭,多地开启降温降雪的“速冻”模式。这种条件下,外卖骑手、快递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不仅要坚守岗位,还会因恶劣天气增加工作量。他们的辛勤付出关系到城市正常运转。将发放低温津贴等低温劳动保护做得更好,是对户外劳动者应有的关怀。然而,记者采访发现,低温津贴仍存在落实难的情况。
劳动者在寒冷气候条件下工作,易引发冻伤、呼吸系统疾病、关节功能损伤,诱发心血管疾病等。2013年和2015年,我国先后把“冻伤”和“低温”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按照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在低温劳动环境下,用人单位应支付低温津贴。近年来,部分省市尤其是北方地区出台了关于低温补贴发放标准的规定。但在部分地区的实施中,低温津贴年年呼吁,年年停留在纸面上。
当前多地开启“速冻”模式,低温津贴落实再次引发关注。从记者在吉林省长春市街头采访调查情况看,多数受访的户外劳动者表示没听说过低温津贴,也没拿到过津贴。有快递员说只听过高温津贴,有环卫工人干了30多年不清楚有没有低温津贴;有建筑工人表示工作地点和“老板”不固定,不知道该找谁要津贴;有外卖骑手坦言,虽没有低温津贴,但配送平台的部分订单会有天气奖励。至于什么情况发、按什么标准发,他们表示不清楚。
低温下户外劳动者“沉没的声音”为何得不到打捞?这很大程度上在于低温津贴的政策和标准不够明晰。鉴于冬天南北气温差异较大,各行各业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尽管多地制定了低温补贴发放标准,但这些规定属于鼓励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强制力约束,全靠企业自觉,加之一些企业对低温津贴的法定性认识不足甚至暗打折扣,一些劳动者通常在话语表达上也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这些都导致低温劳动权益保护往往停留在纸面上。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低温天气下劳动权益保护也需与时俱进。2021年1月,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发文,对低温天气劳动者岗位津贴、工资待遇、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提出针对性指导,这是国家首次明确低温劳动权益谁来维护、如何维护。各地各部门应根据地理分布和行业情况,完善配套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低温津贴发放的作业范围、适用人群、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等,并纳入当地工资构成,增加低温津贴规定的刚性。
同时,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健全低温保护劳动监察与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执行低温津贴规定、逃避责任的用人单位,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罚,并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倒逼低温津贴从“纸面”真正走向“地面”。工会组织也应积极发挥作用,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指导和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权。用人单位越是用心改善劳动条件、注重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就越会受到劳动者欢迎,越能适应社会发展潮流、赢得未来。
总之,低温津贴等低温劳动保护,不能年年呼吁,年年落实难。这不仅是对户外劳动者应有的关怀,也是让每个人感受到劳动尊严的必要之举。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