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还包要200元 乘客投诉是与非?

2017年10月30日 14:57   来源:东方网   陆敬平

  多日来,灞桥区的孟先生有点烦:坐出租车时不慎落下了装有驾照和几张银行卡的包,出租车司机多方寻找到他,但在归还物品时向他索要了200元。孟先生认为,司机主动归还乘客遗失物值得称赞,但要钱的行为实在不可取。

  乘客不爽愤而投诉。中国新闻网10月30日。

  这本来是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的哥捡到失物后耽误营运,经多方查询,才在交警队找到失主的信息,丢包乘客孟先生理应感谢,社会亦应给予褒奖。但却由于的哥索要200元务工费,孟先生虽然给了钱取回包但却心中不爽,愤而投诉到的哥所属出租车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让司机退钱,并对司机提出批评,但提出道歉遭到司机拒绝,此事就此搁置。次日,他又将此事投诉至临潼区出租汽车管理所,该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无权强制司机退钱,更没有相关依据对司机作出处罚,建议孟先生报警。因而此事陷入僵局之中。

  对这件事,网友们的看法也分为两大阵营,一种是认为的哥拾金不昧,并且多方查找失主,既耗了汽油费,又耽误营运,因而索要200元务工费理所应当;而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出租司机捡到乘客物品,理应归还,可以把失物交到公司由公司寻找失主,而你却要自己寻找失物并要报酬实属不妥。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服谁。令人尴尬的是,对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双方都较真处理起来还真是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不错,我们提倡拾金不昧,并且不能把捡到的物品或现金据为己有,否则,就涉嫌违法。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捡到物品必须要送还失主。“我是要了200元,但是有原因。”当事司机老康介绍,孟先生下车后另一名男乘客在后座发现了那个包,想据为己有。“我好说歹说最后给了对方50元钱才把包拿回来。再加之后来由于多方寻找失主,老康肯定耽误营运,因而说的哥索要200元务工费并不多。再说乘客孟先生,包是你自己粗心大意丢在出租车上的,假如的哥不是用50元从另一名乘客手中取回包你咋办?虽然包里没现金,但有你驾驶证和多张银行卡,这些都属于重要证件,你要补办那麻烦可大了去了,耗时费力还要花钱,并不是区区200元就能补办齐的。基于这一点来说,你也应该心存感激之情,主动予以酬谢,当然,你也买了几包烟,人家不要烟要200元钱,你就给了双方皆大欢喜有多好。你偏偏要投诉,结果弄成了是双伤,还陷入了僵局。

  再从律师的说法来看,根据相关法规条款,虽然不明晰,但是应该支付送还失物所产生的务工费。由此可见,的哥的做法也并不不妥。当然,这件事各方都有值得反思之处,如果能主动做到互让一步,握手言和更好。同时也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法制课,假如遇到类似事件,最好能用双方都乐于接受的办法处理,从而增进友谊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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