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式执法”严损执法公信力

2016年12月28日 07:39   来源:羊城晚报   阅 尽

  “依法抢劫”一说这两日走红网络。说此话的是湖北黄冈市黄州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张某。媒体披露的一段监控录像显示,黄州区一家粮油店内,走进3名便服执法人员。他们称店内某品牌食用油有问题,要带走样品调查。店主要求出示执法依据,遭拒绝,并被直接搬走36瓶油。店主说:“这不是抢劫吗?”张某称:“我就是抢劫,我是依法抢劫!”目前,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涉事的张某也被停职。

  抢劫违法乃常识,却狂妄宣称“依法抢劫”,如此的荒谬怪诞,实可录入年度“雷语榜”了。从现场语境看,口出狂言者似乎是顺话接茬,有逞强斗气的成分,但话语中折射出的权力蛮横与任性,几近赤裸裸一览无遗。

  法治日彰的今天,执法者不仅要依法执法,而且必须文明执法,否则不仅令执法对象不服,亦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诟病。按照规定,食药监部门在类似执法时,须身穿正规执法服装,即便怀疑商品有问题,要抽样检查,也应购买样品,并出示相关法律依据。而录像中的执法者却将法规抛诸脑后,一副“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架势,其行为本身已严重折损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曾几何时,某些地方的基层执法者,以罚代法,借执法之机“吃拿卡要”成风,甚至将罚没物品当作部门福利发放。因此,“依法抢劫”事件发生后,网友们自然联想到临近年关,这番所谓“执法”会否又是借机“捞年货”。

  其实,一些地方的执法机关,每到年末便加大“执罚力度”,本可不罚的一律要罚,而且罚款与罚没非常随意,诸种“执罚经济”乱象已引起公愤。报道称黄州区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小到一袋过期胡椒、一桶过期食用油,统统开出罚单,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正是此类典型的缩影。

  “依法抢劫”看似荒谬,但也从一个侧面道出了某些执法人员的真实执法状态,这便是“抢劫式执法”。商家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当然要整治与处罚,尤其是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强化治理无疑是必要的,但执法行为本身亦须合法合规,那种不管商家的违规行为轻重,只要抓住一点把柄和瑕疵,便“罚你没商量”的做法显然让人怀疑执法的动机与正当性。

  诚然,执法难免矛盾冲突,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直接面对执法对象,弄不好就会引发正面对抗,对此,执法者保持适度的权力威严是必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合法性伤害”就可随意滥用。执法者理应通过文明、规范的执法行为令执法对象感知法律的力量,而不是用粗暴与蛮横迫使被执法者屈服。

  法治社会,执法者竟夺口而出“依法抢劫”,显然并非寻常的斗气嘴硬之误,而是无意流露出某些执法者身上的暴戾与匪气。假如执法者总是以虎狼之态出现,再好的善政良政都可能走样。显然,对于这起严重影响行政执法部门形象的事件,不仅要严查并追责当事者,更要深究背后可能隐藏的权力腐败。权力一旦失去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权力欲恶性膨胀,其行为的乖张与匪气就难免。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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