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主责地位应该更突出

2016年11月30日 08:25   来源:北京日报   胡静静

  近日,已经走遍北上广深的共享单车开始向成都进军,不过,刚一进入就遭遇“水土不服”。先是城管部门以非法占道经营为由扣押了百余辆单车,引发争议后又表示,存在执法有误的情况。小小的乌龙事件折射出城市治理与便民服务间的矛盾,也让城管责任与权力间的尴尬再次呈现出来。

  城市治理被称为“天大的小事”,无比重要又具体细微。城管境遇恐怕是这一特征最生动的体现。近年来,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各种纠葛屡见报端,情节大致趋同,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城管强调为了市容市貌,职责所在不能不为;商贩声称自己生活不易,撤摊扣车违背人情。而当市面干净整洁了,居民又常常叫苦,抱怨生活不方便,连吃个早点都找不到地方。怎么破局,令人挠头。

  城市治理千头万绪,破局首先要从设计规划入手。城市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既得好看,也要好用。“城市家具”怎么安放,交通路网怎么安排,都应贯穿设计的理念,着眼于居民生活的方便快捷。倘若为了市容整洁就“一刀切”,搞得百姓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不得劲儿,只会让城市治理工作越做越别扭,有时更会激化矛盾。关于这一点,目前不少城市都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因地制宜给摊贩划片,为百姓指路,求得美观与便捷的共赢。

  城市治理没有问题不可能,关键在怎么解决问题,怎么把问题解决得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是重要一条。而现实的尴尬往往在于,工作在一线的城管,一方面什么都要管,小到街道卫生,大到违建拆迁,都是职责所在;一方面又力不从心,相应法律法规的缺乏使其在执法中往往只能“借法执法”,时常陷入左右为难、过犹不及的状态。城市治理走向精细化,城管作为主责部门的地位就应该更突出。这种突出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亟须在制度层面对城管执法的权力授予进行突破。

  注重城市设计,做到便民美观;城管权责匹配,能够执法必严。这或许就能解开当下城市治理中的许多现实疙瘩。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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