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读了“商业是最大的公益”

2016年11月29日 09:18   来源:长江日报   罗志华

  □ 罗志华(广西 医生)

  程帅帅曾因创办“艾滋公寓”、以行为艺术倡议消除歧视赢来不错的口碑。但最近两年,他建立了“药品转让平台”,搜罗来国家免费的艾滋病药物,收取“押金”进行转借。他还以收取“代购费”的形式,帮艾滋病感染者从国外带回进口药物。因牵扯到经济问题以及暗含医疗风险,质疑与指责随之而来,他在艾滋病公益圈的声名也越来越差。但程帅帅仍然觉得自己在做慈善,他信奉“商业是最大的公益。”(11月28日《新京报》)

  “商业是最大的公益”这句话的正确性,一定离不开特定的语境。商业行为满足人的需要,就可能达到慈善的结果。但离开了特定的语境,这话的正确性就会存疑。假如一个具体的公益行动,却带着明显的商业目的,就极可能改变初衷,使公益沦为赚钱的工具。这些年来,不少公益行动之所以广受质疑,很多都与行动带着商业性有关,借弱势群体打广告、以炒作方式来做慈善等做法,尽管也给弱势者带来了一些好处,但都存在争议。

  程帅帅的一些做法,混淆了公益与商业,其根源在于,他误读了“商业是最大的公益”这句话。他认为赚钱就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益,但实际上,他让公益先损,且先损未必能够换来他加倍做公益等补偿。譬如,国家免费发放艾滋病药物,这是一项不为赚钱的纯公益行动,不允许有谁将免费得来的药物转手倒卖,更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从中牟利。收取“押金”“转借”等做法看似冠冕堂皇,也帮助了一些患者,但违法违规在先,而一种行为连法律和规章制度都不顾,其正当性是存疑的。

  同样道理,帮别人代购药品、进而收取“代购费”,也违反了相关法律。国内曾有人因帮助白血病患者从国外购买仿制药而惹上官司,尽管检方最后撤回了起诉,但并不代表从海外代购药品就合法。程帅帅的代购“事业”无疑做得更大,又岂能因“赚来的钱将用于公益”而自脱罪责?以非法的手段获取利益,有揩公益事业油的嫌疑。

  做公益事业离不开一些必要前提,比如,公益行动必须遵纪守法等。失去了这些基本前提,任何大道理都会显得苍白无力。进一步而言,即使“商业是最大的公益”这句话没错,但公益行动若总与商业行动搅和在一起,又用什么来保证行动不会变味。带着这种想法来做公益无疑是危险的、有害的。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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