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死的局长是咋赔的?(图)

2016年11月24日 14:19   来源:东方网   江锡钰

  11月23日下午,汝南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11月18日星期五中午,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8名国家工作人员在午间违规饮酒,其中县政府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雷某某因饮用劲酒导致身体严重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汝南县已经严肃处理了涉事的另外7名国家工作人员。(11月23日澎湃新闻)

  从澎湃的报道中得知,参与午间饮酒的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赖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某某、县编办主任陈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某和孝镇党委书记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名司机赵某某、段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报道中还得知,受到撤职处分的赖、胡、陈等3个“某某”是和喝死的雷某某一起饮酒的,另外4个“某某”处分较轻,可能是因为没有饮酒。8个“某某”全部是党员,7个活着的,全部受到了党纪处分,3人还受到了行政撤职处分。

  除了两个司机,参加酒宴的6人都是科级干部,但在县里面,可是权倾一方的大员,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不然也不会聚到一块儿。当然,也正因为他们是县里的要员,也才敢在县里顶风违纪,工作日中午饮酒。当然,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场酒能喝死同僚,娄子捅大了,3个大员还把官帽子也弄丢了。而且,“县委已经召开了全县干部作风纪律整顿警示教育大会,公开处理该案件。”可以说,这3个“某某”不仅丢了官,还丢了人。不知道这“血的教训”,几位可能记取。

  虽说3个“某某”喝掉了官帽子,但毕竟还活蹦乱跳的,仕途也许就是打了个顿。倒是那被喝死的雷某某,死得太冤了,至少他的家属是会这样认为。“组织上”给与一定的安抚是肯定的,这不仅是人之常情,也是一方稳定的需要。澎湃的报道说,汝南县“成立事件处置工作组,对事件善后处理。”至于是如何“善后”的,这个“后”怎样才能才算“善”,报道没讲,估计回应澎湃的县委宣传部也不便讲。虽说以前有因公喝酒喝死被算“工伤”的先例,但雷某某的死,无论如何算不了“工伤”,更算不上网友戏言的“烈士”,但县里花钱买平安,给予家属一笔“慰问金”或曰“维稳金”,倒是有可能的,这也是官场的常规操作模式。

  对于雷某某的家人来说,获得一定补偿的心理肯定是有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笔钱决不能由县财政出,即不能由纳税人出,而应让了雷某某的家属和7个酒宴参与人打官司,由法院来裁定他们是否赔,赔多少,如何分担。如果为了息事宁人就拿财政的钱买平安,那只会埋下更大的隐患。当然,家属和酒宴参与人私下和解,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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