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就业歧视,真的那么难?

2016年11月22日 07:27   来源:长沙晚报   张松超

  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15年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的调查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工科女大学生占80%以上。其中,有80.2%的女性认为,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不给女性复试机会”“提高对女性的学历要求”等现象。(11月21日 新华网)

  身处校招季,对现实中的就业歧视我感触更深。我注意到,新闻中的采访对象就是因为就业歧视,决定放弃找工作并再次考研。可是,考上了硕士研究生,情况就会好转吗?

  我想以我身边的同学为例。今年我们学院共有50名左右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其中,占毕业生总数80%以上的女生,找工作的情况就很不理想。而我们私下聊天的时候,谈及背后的原因,就有性别歧视。

  在这则新闻中,其谈到的案例,多是那些明目张胆的性别歧视,比如明确标明“只要男生”就是典型代表。不过,我以为,这种现象并不具有代表性,因为《劳动法》、《广告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反就业歧视都做出了明文的规定。真正让人担忧的其实是隐形的就业歧视,即招聘条件上不说,却在面试环节,直接将应聘者拒之门外。

  事实上,校招季遇到的性别歧视,也多是属于隐性歧视。我身边就有不少女同学,不管是学术能力、实习经历、班干部履历等等,简历都十分漂亮,但在找工作的过程当中,却很少能获得心仪工作。究其原因,很多企业是嘴上说着一视同仁,但在招聘的过程当中,却有太多“正当”的理由不录用你,而且说得合情合理,让人无言以对。而在这种情况下,它本身就是一种歧视的行为,但却很难有证据给他定性。

  也正是基于这种原因,谈到如何规避就业歧视,已经有不少专家说,应该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假如被歧视者认为自己受到了歧视,在向有关单位举报后,用人单位应该出示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歧视应聘者。不过,在我看来,即便如此,很多同学还是会主动放弃去维权,因为校招季的时间成本太大,很多人都耗不起,所以面对就业歧视,很多同学仍旧会忍气吞声,接着去找下一家。

  那么,就业歧视难道就无法遏制了吗?我认为最根本的解决措施,仍旧需要政策来发力:一者,对于那些明目张胆搞就业歧视的招聘单位,必须要依法重罚,以儆效尤;再者,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通过税收等方式给予企业补偿和优惠,从而减轻企业可能因雇佣女职工所产生的负担。尤其是后者,不仅有助于校招季的女生找工作,也是放开“二胎”政策实施以后的应有之义。

  所以,面对校招季中的性别歧视,我们是有办法的。如果不只让企业去承担雇佣女性职工的成本,那么问题可能会得到缓解。它需要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做到一视同仁。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