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我国计划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并积极推动国家建立出资购买农民学习成果的公益性经费补偿制度。这将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由政府推动一线务农农民接受正规学历教育,其影响巨大,意义深远。
实现农民现代化,涉农职教是关键渠道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就其本质而言,是农民现代化的实现过程。如果没有农民的现代化,也就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前者如若实现不了,而去奢谈后者,这就无异于痴人说梦;进一步讲,农民现代化乃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和逻辑前提。而要实现农民现代化的关键则在教育,尤其是涉农职业教育。正因为此,发展农民职业教育乃是当代中国的必然选择。
当下中国的农业,从近期看,是后继乏人问题,故此要解决的是谁来种地的问题;着眼长远,则是要解决谁来把地种好的问题。此处的“把地种好”,并非一般意义上的高产高效,而是农业的产出物首先必须是安全生态的,其次才是高产高效,如果反过来,再怎么高产高效,恐怕也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就拿现在大家耳熟能详的国家粮食安全问题来说,它并不仅仅是要解决13.6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即使在 “386199”部队从事农业生产的今天,这个问题也基本上得以解决;更为重要的是要解决“舌尖上的安全”问题,而此问题的破解,还须从源头上(农业生产者)来治理,效果可能更为明显,这也是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的深层次内涵。从这个方面说,把“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良好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强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其培养的总体目标,无疑是正确的。尤其是把首要的目标定为“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的新型职业农民”,这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养具有重要的风向标作用,这也是把新型职业农民提到培养的高度而非培训的层次的重要原因。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要立足服务农业
实现务农农民的现代化,亦即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这不仅在理论上是必要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是可能的。正如法国著名的成人教育家、终身教育理论的奠基者保罗·朗格朗所言:“今后的教育应当是,随时能够在每一个人需要的时刻,以最好的方式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这对于急剧变化的转型社会而言,更有其必要性,故此他极力主张要建立一体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并认为它是实现真正平等的手段。
为了使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养工作落到实处,从招生对象、基本学制、专业类别、课程设置、教学形式、教学管理、考试考核、教学保障、学分制等多方面进行充分的酝酿和精心的设计。特别是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形式上,不仅通盘考虑到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的目标定位,而且考虑到了农民学员自身学习的特点与规律。总体而言,要凸显服务产业、农学结合、实用开放、方便农民、科学规范的特点,要充分体现农民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高度融合,重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集中学习与农业生产交替进行,顺应务农农民学习规律,适应农民居住分散、学习与生产兼顾的实际,以满足生产经营岗位需求。在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三大类课程的设置和选择上也是开放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实际选择学习需要的课程,也允许各地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课程内容或增开其他课程。以注重农民学员职业能力形成的逻辑性、衔接性和整体性为前提,对于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尤为重要。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涉农职教须“接地气”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农广校先后被有关部门评为“育才兴农示范校”“全国农民技术教育先进集体”,靠的就是该校能够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进村办班,传授给农民实用的知识与技能,因此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才能收到实效。在该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的一年间,培育对象一年两季亩收入平均增加了5000元,每户增收至少在30000元以上。新型职业农民收入的增加,带动了土地租金的增加和农村季节用工工资的增加,因此也带动了其他农民收入的增加。在此基础上,该校还提出了“围绕市场选产业,根据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农民教育思路,创造了“开设一个专业、办好一个教学班、搞好一个生产示范点、培养一批科技骨干、扶植一项支柱产业、致富一方农民”的农民教育模式,具有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
概而言之,中等职业教育如欲不断发展壮大并在农民教育培训中大展宏图,就必须与农民结为亲家,树立“农民至上”的观念,为实现农民现代化育苗蓄才。从另一侧面来说,广大农民也打心眼喜欢这样“接地气”的真教育,而不是那些“搞形式、走过场”的假教育。当然,在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中,定会存在许多现今就面临的问题及今后纵深发展过程中遭遇的瓶颈,但社会各界如能站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就是培育‘三农’事业发展的未来,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这样一个高度,同舟共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预期效果是可以实现的,农民和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也是可以渐趋达至的。
(作者系南昌航空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