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防挖公约”不如多给“流动活水”

2016年11月11日 08:06   来源:千龙网   左崇年

  近日,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与当地46所民办中小学校长签署《教师流动自律公约》,承诺若招聘其他学校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赔偿对方学校损失费30万元/人,此举很快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认为此举逆市场规律,不利人才流动。11月7日,参与签署会议公约的民办教育协会翁学院会长表示,此举是为了防止学校间的恶意竞争,减少对学校和学生的损失,主要为解决优质学校内一些教师流动性大的问题,具有法律约束力。(11月10日《新京报》)

  教育界的招生乱象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而争抢教师也成为“另一道风景”。于是就有了“挖墙脚” 的暗战不绝,硝烟弥漫。你挖我墙角,我挖你墙脚,挖来挖去,于是就有了防止跳槽的招数。《教师流动自律公约》的营运而生,就是“防挖”的无奈招数,凸显教育界的智慧。

  “防挖公约”的成因背后是教育功利化的产物,教师资源意味着教学质量的高低,质量意味着牌子,牌子则意味着金钱名利。各校心明眼亮,如果不能以好的教师资源去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升学率的话,想在升学率这个市场里分得更多的蛋糕是不可能的,这是生源大战的主要原因。

  的确如今教育的竞争,主要是资源的竞争,即对生源的争夺,这只能说是低层次的竞争。但真正的教育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应该表现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手段上,表现在教育方向和培养目标上,表现在教育的成果上。

  诚然,师资力量,是教育竞争的资本。学校要生存发展,提高质量,就必须抓好师资力量这个牛鼻子。谁拥有了师资力量谁就有了资本。但是防止教师师资人才的跳槽,防止挖墙脚,靠一纸“自律公约”是不行的,要防止教师人才挖墙脚,不如筑牢墙角根基,留住人才的资本,让他们不愿被挖。

  跳槽和挖墙脚,实际上是人才流动的必然现象。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凤凰落高枝,人才望高处走,好环境能留住人的好地方,当然有有跳槽和“挖墙脚” 的在所难免。善待跳槽,客观看待“挖墙脚”,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

  当然,学校不要搞“虱子争猪”式的恶性竞争,恶性竞争不如共同“把猪养肥”,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对师资力量必要进行规范管理科学调配。同时作为教师也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把跳槽当做本事,应该静下心来搞好教学工作,不为三斗米折腰。

  作为民办教育部门,签订“防挖公约”不如多给人才“流动活水”,一方面努力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栽下梧桐树,不愁没有凤凰来。同时必须打破人才单位所有制的狭隘思想,树立为国家、为社会选才、育才、荐才、送才的新观念。在为人才流动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使人才尽快地真正流动起来的同时,建立一种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诚如是一个“尊重人才、关心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方能真正树立起来。(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左崇年)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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