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罚没酒怎能不保拍品真伪

2016年10月21日 14:21   来源:羊城晚报   □冯海宁

  十年茅台飞天典藏1.01元,“XO”1.01元,“威士忌”1.01元……这是黄山市纪委对一批罚没酒中部分酒的网络竞卖起拍价格。除了这些1元起拍的“名酒”,还有一批起拍价为100元至900元不等的五粮液、茅台等酒。不过,拍卖方对这些1.01元起拍的罚没酒不做真伪保证。(10月20日澎湃新闻)

  各地海关、纪委等部门都有不少罚没物品,对罚没物品进行拍卖是一种常见现象。这是一种公开公平处理罚没物品的方式,拍卖所得上交国库后可增加财政收入。从过去情况看,罚没物品一般会经过鉴定、估价和拍卖等程序,鉴定是为了确保拍品为真品。但黄山这次拍卖罚没酒,部分却不保真伪。

  这就意味着,竞拍者要么自己到现场查看、自行甄别,要么是一种赌博式竞拍,拍到真酒就真酒,拍到假酒就假酒——自认倒霉吧。这么做,当地有关方面确实是省事了,但这种做法却不可取,不仅会影响到拍卖效果,而且有可能导致部分假酒重新流入市场,最终损害酒类市场程序和消费者利益。

  既然是网络拍卖罚没酒,应该保证拍品是真品,因为竞拍者无法从网上进行鉴别——即不能保证真伪的拍品,并不适合在网上拍卖。而让竞拍者先到现场查看后再参与竞拍,就既折腾竞拍者,也把竞拍者当成了鉴酒专家。如此拍法,恐怕会影响到竞拍者参与热情,因为多数人会担心拍到假酒。

  当很多人因为不保真伪而不敢参与竞拍,这些1元起拍的“名酒”,即使不会出现流拍,也实现不了应有的拍卖价格,这就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而且,一旦这些不保真伪的“名酒”因为此次拍卖流入市场,其中的假酒既损害了原品牌的声誉,几经转手后有可能会按真酒销售,损害终端消费者利益。

  可能在一些人看来,地方纪委委托拍卖的名酒,来自于贪官们收受的赃物,谁敢给官员送假酒啊?!以此推论,这些拍品不大可能有赝品。但现实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因为送礼者也往往分不清真伪。所以,不能凭猜测推断这些拍品都是真品,唯有经专业鉴定才能确保。

  据悉,大部分酒的起拍价位在350元至500元。显然,这些酒经过了鉴定。但为何1元起拍的“名酒”不经过鉴定呢?是因为缺少专业鉴定机构,还是不愿意为此耗费精力?其实,鉴别名酒真伪应该很容易,不仅名酒的生产商、代理商可以鉴定,酒类协会以及有关专家也可以鉴定。

  甚至都不用找专业机构去鉴别真伪,当地的食药监部门、工商部门、商务部门等都应该有能力鉴别酒的真伪,因为这是他们的职责,如果相关执法部门连真伪鉴别能力都没有,何谈查处假酒、打击假冒伪劣?总而言之,此次1元起拍的“名酒”不是不能鉴别真伪,而是有关方面不积极作为。

  根据《拍卖法》第八条规定,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但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拍卖,却没有“鉴定”这样的硬性规定,这或许就是法律的不完善。按说,拍品都应该经过鉴定,真品就真品,赝品就赝品,让竞拍者明明白白参与拍卖。

  无论是从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角度来说,还是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利益的角度而言,来源于各地党政部门罚没的物品,都必须先鉴定再拍卖,这应该成为一种规矩。有关方面只有多做一点,这些1元起拍的“名酒”身价就会立马增值,就可为国库贡献更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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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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