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腐败不能仅止于查处

2016年10月17日 10:52   来源:东方网   王恩奎

  记者13日从襄阳市纪委获悉,该市今年来共查处扶贫资金监管、使用方面违纪问题244起,处理254人,其中8人被移送司法。(10月16日《湖北日报》)

  近年来党中央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就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去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安排、落实责任,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脱贫攻坚的动员令。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到了攻坚阶段,脱贫攻坚的任务也愈加繁重。扶贫腐败,是精准扶贫的大敌,是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的最大障碍,也是最危险的掣肘。

  梳理扶贫领域腐败的涉案手段,主要有几大类,有的官员串通作假、虚报冒领,还有的层层截留,用于吃喝、拿卡等,更有甚者将扶贫资金克扣私分,挥霍浪费。在以往在扶贫领域,一些贪腐行为往往被忽视,扶贫腐败也被称为最容易被忽视的腐败。由此可见,扶贫资金成为一条带电的“高压线”,一旦触碰,轻则伤己,重则伤及群体。

  近年来,各级纪委部门重拳出击,清除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但是以往在扶贫领域,一些贪腐行为往往被忽视,对于扶贫领域仅涉及几百数千元的非“大案要案”,近年来开始被中纪委曝光。扶贫资金用于救济贫困地区,对于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来说,几百元也是很大的数目。从定量上来看,一千元跟一万元有区别。但从贪腐的定性上看,一分钱跟一千万元没有什么不同。它们都违反了党纪,腐败的不良作风必要严肃查处。甚至并没有被定性为腐败。扶贫腐败也被称为最容易被忽视的腐败。

  近年来查处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也说明在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广,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监管深度不够,致使问题易发多发,查处难度大。比如在扶贫资金、项目增多的过程中,监督滞后、缺位等,改革不及时不彻底,导致原有的一些体制机制漏洞和深层次弊端逐步显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襄阳查处扶贫腐败问题244起,表明了严厉查处扶贫腐败的决心,让人们看到了希望。对于扶贫领域腐败,当然但是扶贫腐败不能止于查处,应该是从源头防范上做文章。东汉时期政论家、史学家荀悦在《申鉴?杂言》中有一段话:“进忠有三术: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防止扶贫领域腐败,没有灵丹妙药,不妨检查烂苹果的筐子,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短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需要畅通监督渠道,增加政策信息透明度。要标本兼治,一方面通过严查减少扶贫领域腐败存量,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体制机制遏制腐败增量。治理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不妨增加些百姓角度。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公开。如做不到信息公开,程序就不规范,贫困户不能确认,扶贫款就不能发放。同时必须严惩扶贫领域腐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