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腐败不能成为跨不过的坎儿

2016年09月20日 07:29   来源:红网   胡颖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苏堡乡张撇村党支部原书记何彦庆,2010年以来先后违规给自己及3个儿子办理8个低保指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只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的典型案例,类似情况在各地多有发生。(9月19日《法制日报》)

  扶贫一直以来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也是各地区发展的重中之重。但是,随着扶贫进入深水区,一些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也逐步显露。违规办低保,截留低保金,挪用扶贫经费等问题层出不穷。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从今年1月1日至8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一共公开曝光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325起。可见,扶贫领域已经成为了腐败的高发区,必须引起重视,否则不仅有损政府公信力,也寒了群众的心。

  毋庸置疑,扶贫工作最直接的执行者就是基层村干部。他们是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相关资金资源落地的最后“中转站”。而村干部在参与扶贫工作时,具有许多潜在的影响力其行为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陕西省岐山县蒲村镇公子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陈乃贤,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家属办理农村低保,领取低保金1.18万余元。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三仓乡安家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殿兴、村委会原主任张宝平等人,以修路为由截留13户村民的低保金11.89万元。这些扶贫腐败不是个案,已经成为的阻碍各地区扶贫工作推进的一道坎儿,因此必须要严格问责,严肃惩处。

  笔者认为,跨过扶贫腐败这道“坎儿”要从源头着手。信息的上传下达,政策的落实,都应该有本“明细账”。做到各个环节都透明,让群众看得见,纪检部门监督得到。同时,各地纪检部门要狠抓扶贫腐败,对资金去向、项目受益者做到全面知晓。对整治和查处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人员及相关责任者,必须进行更为严厉的责任追究,决不容忍扶贫领域腐败的蔓延。脱贫攻坚战,攻的是贫困,打的也应是反腐的仗。扶贫腐败这块“毒瘤”怎么切割,也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智慧。好心就应该办成的是好事,扶贫就应该真正帮助百姓脱贫,在扶贫领域形成“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氛围就是关键所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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