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多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官方微博等渠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国交警直播月”活动。截至21日,共进行了网络直播15场,由“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主持的微话题#执法直播台#总阅读量超过9600万次,评论量达到7500余条。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交警直播月”是第一次尝试,以后将把此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8月22日《人民日报》)
直播交通执法,公安交管部门可谓是勇敢地吃了第一只螃蟹,是一次创新型的探索。据专家分析,这样的执法直播,至少有四大好处:第一,起到促进交警执法规范化的效果;第二,起到有效震慑交通违法行为的效果;第三,起到最大限度普法的效果;第四,对整个执法行为起到固化和留痕的效果。这样的效果,确实可以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因此得到了网友的广泛点赞,直播的执法交警,都成了网友赞扬的“网红”,足见此举在群众中的影响之大、效果之好,远远超过了专家们的几堂普法教育讲座。其实,交警之所以敢于开展执法直播,而且这种执法直播会走向长期化和常态化,是因为交警对自己现场执法的合法性、文明度,具有充分的信心。即使有个别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现象,也具有不隐瞒、零容忍的决心。因此,我们有理由对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直播的不断完善,充满期待。
面对交警执法直播取得的良好效果,我们难免会问:还有多少执法可以直播,还有多少直播的执法者会成为“网红”?其实,在现代通信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凡是公开的执法行为,都可以进行执法直播,凡是容易引起群众争议或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执法,都应当创造条件,努力推进执法直播的长期化和常态化。然而,有些执法部门虽然经常面对群众的质疑,却不仅不敢或不愿进行执法直播,甚至不敢让在现场围观的群众拍一张照片、留一点痕迹。譬如城管部门,虽然经常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帖质疑,说自己只是在围观现场接听手机,却被城管队员误认在拍照而手机被夺,甚至由此出现了另一场“执法”——没收围观者手机。这种害怕群众拍照的争执,只能暴露出某些城管执法人员缺乏自信的心态。应当承认,大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完全可以达到既合法又文明的水平,可惜这样的执法从来没有在网络上出现过,虽然据说城管执法也有现场录像,但为什么不能像公安交管部门那样,也来一个“城管执法直播”,为城管的文明执法正一正名,对违反城管法规的行为曝一曝光?当然,除了城管执法,我们希望有更多的执法部门,能对自己的执法行为,通过网络或现代媒体开展执法直播,让更多的执法人员,成为“网红”,为建设法治中国,发挥网络的力量。
直播执法的交警成为“网红”,让我们对执法直播的逐步推广,充满着期待;让我们对中国执法文明度的提高,充满着期待;让我们对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充满着期待。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