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珍公务员”是很好的示范(图)

2016年08月11日 10:08   来源:东方网   王军荣

  今年,无锡市残联第一次面向残疾人招录公务员,来自江西财经大学的侏儒症女生易程安通过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最终胜出,成为近年来江苏首例通过公开招录的“袖珍公务员”。(8月10日《现代快报》)

  我国于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确定了残障人士按比例就业制度,并在《残疾人就业条例》中规定,“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但时至今日,江苏才有了首例通过公开招录的“袖珍公务员”;青岛市今年3.7万人考公务员,首推残疾人岗位。首批12名残疾考生参加定向招录,与其他16个地市残疾考生一起,争夺6个岗位。青岛也是首次,可见实施的艰难。

  残疾人考公务员,这已经不是梦想。据了解,目前,北京、天津、山西、吉林、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都明确要求建立岗位预留制度,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山西规定,未达到规定比例安排的事业单位,如确有条件提供岗位而不按规定定向招聘残疾人的,不准其进行招聘工作。浙江规定,事业单位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的,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统一下达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和开考比例。规定是规定,但规定如果得不到执行,也是没有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袖珍公务员”具有示范意义。

  残疾人在就业中受到歧视,这已经不鲜见,然而,公务员招考显然要有残疾人的一席之地。可事实上,尽管规定已经相当明确,但具体实施却是遭遇很大的难度。其实,很多残疾人只是轻度残疾,并不影响工作。如果仅仅因为是残疾人,就不给他们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机会,则影响社会公平,也侵犯到残疾人的权益。

  残疾人由于身体的缺陷,这注定了他们会不适应一些工作岗位,这并不代表着他们就无法成为公务员。招录残疾人公务员,既是残疾人权益的保障,也是历史的发展趋势,同时,对残疾人也是一个“鼓励”。残疾人考公务员,当然,也要为其按排特殊的工作岗位,这不难理解。但同时,也给企业一个启示,许多企业宁愿罚款也不愿意按排残疾人就业,这本身就是短视。

  目前,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超过8200万,“袖珍公务员”在现实中还很罕见,这需要规定能够得到执行,当残疾人成为公务员成为常态时,这表明残疾人的权益获得了该有的尊重,也表明社会进步了。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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