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罚单”让交警执法回归本意

2016年07月28日 11:25   来源:燕赵晚报   刘义杰

  近日,一张安徽桐城交警开出的“空白罚单”在网络热传。收到此张罚单的是一名外地车主,起因是违章停车。这张罚单上并没有填写扣分与罚款,而是交警手写的警告:“前面有停车场,下次注意。”此张罚单获得网友的热议,很多人为交警的“人性化执法”点赞,甚至有人将其称为“最美罚单”。(7月27日《北京青年报》)

  有车族看到车上有罚单,每每都会血往头上涌,罚单也成为了晦气的代名词。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大环境,当网友们看到空白罚单之上,还有“前面有停车场,下次注意”的温馨提示,人们将其誉为“最美罚单”也就势在必然了。

  在多数人为“人性化执法”点赞的同时,也有少数网友认为,这样的执法不合规矩。然而,正如专家所指出的,“法律里面存在这种规定,先口头警告,不改再罚,这本身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部分。”专家所指的法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也规定:对于情节轻微的、未影响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从这个角度来说,“最美罚单”不仅是人性化,而且还符合法律规定。“最美罚单”符合法律规定,但人们却不知道此规定的存在,在笔者看来,才更值得讨论。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拥堵,交通警察执法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尤其是,人们没有养成文明行车的习惯,导致了交警只能够从严从重惩罚。于是乎,便出现了,不管什么原因,机动车乱停了就贴单罚款。如此高压的震慑下,人们行车习惯逐渐养成了,但交警也成为了“贴罚单的”代名词。而这个代名词也折射出了民意的变化和诉求。

  实际上,民意的这种诉求,并不与法律违背,而只是对人性化执法的呼吁。现实中,由于城市单行道、公交专用道等的设置,让很多外地来的车辆,以及一些新手很难准确地把握。由此,便会出现一些违法现象。对于这些现象,怎么办?从严,可以扣分罚款;从轻,可以口头警告。怎么选?实际交警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掌控,因为不管从严还是从轻,都是法律所允许的。

  反观“最美罚单”出现的原因,不难发现,是执法部门积极回应民意诉求所取得的结果,通过制度性的落实,来回应这一系列的问题。最终,实现了法理和人情的高度统一。这样的执法程序值得点赞,更值得更多的地方去学习。对于这一新闻,希望能够引起更多地方执法部门的反思,琢磨一下,为什么符合法规的“最美罚单”那么少?反思一下,“最美罚单”的执法是否可以借鉴。只有如此,才能够更好地执法为民。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