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桐城交警开出“空白罚单” 这一做法是否合适?

2016年07月28日 11:18   来源:西安晚报   

  主持人:近日,一张安徽桐城交警开出的“空白罚单”在网络热传。收到此张罚单的是一名外地车主,起因是违停。这张罚单上并没有填写扣分与罚款,而是交警手写的警告:“前面有停车场,下次注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张“空白罚单”实际上是桐城市交警大队在优化执法举措后的一种针对外地车首次、轻微违章行为的“口头警告”。“如果第二次再有这种行为,肯定是要依法处罚的”。

  木须虫(湖北 公务员):桐城交警的“空白罚单”引发热议,赢得了一片点赞。首先,方式的选择说明了交通执法不唯罚款,仍然能够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其次,外地人初来乍到,不熟悉交通状况,轻微的交通违法可能非主观所致,适当地网开一面,执法更富人情味,显示了地方热情与温情的一面,柔性执法更好地展示了一个城市的形象。的确,站在人性化的角度,“空白罚单”的积极性意义不言而喻。

  主持人:有观点认为桐城交警此举有损执法的权威性,那么依照现行法律,交警的做法是否合适?

  然玉(四川 媒体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就此而言,桐城的做法,只是用足了法律所赋予的权限。这非但不曾违背法律,反倒体现出,对法律最全面的理解和遵守。

  主持人:也就是说“口头警告”也是执法的方式之一,但现实中,“口头警告”少,“直接罚款”多,这种背景下,桐城交警的做法引发热议也就不奇怪了。

  龙敏飞(云南 媒体人)现实的操作中,很多执法者把交通执法简单粗暴了,动辄就是“罚款扣分”,于是给人带来了一种误导,以为没有口头警告这样的处罚。这也是当下“执罚经济”的一种写照。早有媒体曝光,在一些地方,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月票”“年票”等方式收取。如今安徽桐城开具的“空白罚单”,是对“执罚经济”的一种纠偏。开“空白罚单”,应成为破除“执罚经济”的契机,各地应从制度上发力,修订预算法,明确不得将“罚款收入”纳入财税预算指标,严禁订立各种名目的“罚款任务”。缚住了“执罚经济”这只猛虎,“空白罚单”这样的人性化之举,才不会引发不必要的质疑。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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