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广告屡现,打了谁的脸?

2016年06月06日 09:04   来源:广州日报   

  “学区房”广告屡现,打了谁的脸?

  又快到中小学报名季了,记者近日在宁夏银川街头走访发现,尽管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已实行4个多月,买房就能上XX小学的广告词不能用了,但类似“湖景学区华宅”“首付7.6万起,XX二小入学无忧”等巨幅广告,仍不时出现在眼前。不止在宁夏,记者发现,此类现象在山西太原、晋中,辽宁沈阳等地都有存在,这些广告堂而皇之地存在,既是对法律法规权威无情的消解,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相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

  令行禁不止,恰是需要监管部门出马亮剑之时。一些网民说,巨幅广告牌,监管部门就看不到?其实不然,正如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者,要让一些部门切实履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柔声细语并不管用。

  首先,需要建立严格、完善的问责制度,保障法规被不打折扣地执行,确保政府公信不被消解。其次,可以鼓励群众通过随手拍等形式予以举报,弥补监管部门人手不足的尴尬。第三,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形成震慑效应,切实树立法律法规权威。其实,不论是“史上最严”还是“最严厉”,在群众眼里,能得到良好执行、能收到实效的法规,才是最值得点赞的。 (新华社记者 何晨阳)

  医疗美容业需消除监管“灰色地带”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因在非医疗机构注射“肉毒素”后导致神经中毒的案例,再次暴露美容整形业内乱象。

  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仍提供注射美容服务的机构不在少数。一方面,不少消费者在夸张虚假的营销广告诱导下,因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极易上当受骗;另一方面,在巨大利益驱使下,缺乏资质的美容场所也尝试“跨界经营”,甚至让没有行医资格的人穿上白大褂、拿起针管,罔顾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干起专业要求较高的活。

  美容行业不能处于三不管的“灰色地带”。医疗美容本属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但非法美容往往出现在如美发店、美甲店、会所、工作室、美容院等非医疗机构中,超出卫生部门管辖范围。而工商、药监等部门又无法对美容整形的业务进行监管。监管的缺失,导致行业违法成本低,非法行医不能得到有效震慑和治理。

  目前,我国的美容整形市场越来越大,消费需求旺盛,各路商家都希望从中分一杯羹。工商、食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应跨部门协作、联手出击,从出台行业标准到生产购销、行医用药,实施全流程、无死角的监管,让假药无处藏身,让冒牌医师和非法机构无立锥之地,从而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 (新华社记者刘旸、高健钧)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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