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能开成扯皮公司

2016年05月12日 10:23   来源:长江日报   严辉文

  武昌区宝安花园小区是一个老小区,过去一直面临着物业费低、维修费用高,不涨物业费难保服务质量、涨物业费又遭业主反对的困境。如今业委会主任辞职开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半年多来通过降低物业费,提高服务质量,使小区初步走出恶性循环。(本报5月11日报道)

  业主与物业扯皮,确乎是一个常见现象。大家都认为自己有道理,而对方不讲理。常见的物业扯皮无非是,物业公司认为收费低了,收费率不高,业主难侍候;业主方面呢,又可能认为物业公司足够傲慢,收费高,或者重收费轻管理。彼此说不到一起,最后难免摆出各行其是的态度。

  或许有人认为,物业公司面对的是收费与管理的难题,扯皮实在是“中国式物业”的常见现象。事实恐怕不是这样。宝安花园小区的物业与业主曾经也是一种严重的扯皮状态,最终导致了物业公司走人的结局。而如今从扯皮局面走向新的和谐,靠的是什么呢?优质的服务。比如将物业费降到0.7元/平方米,赢得了业主的支持,半年时间物业费收缴率从40%多上升到70%多,资金难题得以缓解。再比如业主们反映最多的是小区路面积水和门禁失灵问题,原物业公司怕花钱久久不予解决,新公司经理一上马就自垫资金数万元,集中解决了业主反映强烈的两大难题,获得了业主好评。

  正是因为新物业公司经理原先是业委会主任,所以更容易吃透两头,更知道物业与业主双边对话的前提之所在。

  物业公司,应该算得上是房产市场化时代的新产物。这类公司位于市场与家庭对接的前沿,其业务末梢涉及千家万户,关照的对象不只是业主房产等物的因素,还有小区里每一个活生生的人。这类公司是我们时代市场上的“关键先生”,甚至于在某种程度上与基层治理有所关联,意味着其行为并非是一种简单的市场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物业相当于业主的管家。一个合格的管家,是需要兢兢业业时时处处为家着想的。物业公司一开始就应该想清楚这个问题。

  实际情形有时却又恰恰相反,在不完全竞争的语境下,一些物业公司,不仅很难认识这种管家式定位,反而存有把持资源往垄断经营方面走的打算。而这种准垄断式经营方式,才是物业公司傲慢症的全部症结所在。

  武昌区宝安花园物业的前后两种模式值得解剖。物业公司要避免开成扯皮公司,从根本上看,关键点还在物业方面。除了市场经营行为之外,永远需要对话和沟通,永远需要公开和透明,永远需要设身处地的管家式服务。换言之,只要一开始抱有把业主当冤大头的念头,想不开成扯皮公司都难。

  (作者为武汉公务员)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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