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利用水电有利于节能减排,但往往会带来移民搬迁问题。当前,我国水电开发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特殊、文化多样,现行移民补偿安置政策和技术规范面临一些问题。例如,由于土地资源稀缺,“以土安置”模式难以实行;一些移民异地远迁后存在生活上难以适应和返迁等问题。这些问题既损害了移民的利益,也制约着水电开发进程。如何实现水电开发与移民发展双赢,利用搬迁契机促进移民发展,是相关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完成这项任务,需要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从规划、实施和后期扶持等环节统筹考虑。
贯彻新发展理念。从发展理念层面看,关键在于将移民工程放在与水电工程同等重要的位置,改变过去“重工程、轻移民”的做法。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移民权益,维护移民利益。将搬迁转变成发展机遇,减小工程建设对移民的负面影响,使他们有机会分享水电发展的效益。将新发展理念贯彻到水电开发实践中去,需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和创新移民政策、技术规范和操作模式。
科学编制规划。从规划层面看,关键在于尊重移民文化和需求,为移民发展创造条件。一是尊重移民文化,强化移民参与,确保规划与移民文化相契合,提高移民搬迁意愿。二是优化安置点选择,在确定安置点时可以组织移民或移民代表实地考察。三是适应西部少数民族群居特点,可以将异地扶贫、生态移民和灾害避险工程资金整合起来,尽可能实行整村搬迁。四是提供多样化安置模式,让移民选择。
完善补偿模式。从补偿层面看,关键在于补偿能够弥补损失,最大程度降低工程建设对移民的负面影响,真正将搬迁变成发展机遇。对于有形资产损失,应确定补偿标准,采取市场评估办法,或由地方政府、宗教领域专家、移民和设计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对于无形资产损失,可采取优化安置方案、加强后续扶持等措施予以补偿。比如,通过集中安置维持移民原有社会关系网络,通过技能培训提高移民人力资本水平等。
创新管理机制。从管理与实施层面看,关键在于通过强有力的组织管理,确保政策和规划落实。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搬迁安置事项得到统一指挥、协调和实施。二是加强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的有效衔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搬迁安置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根据搬迁进度、安置质量、生计重建效果和移民满意度等关键指标,对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四是加强第三方监督与评估。应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移民工程的社会风险,优化安置方案;在搬迁后独立评估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状况,找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加强后期扶持。从后期扶持层面看,关键在于增强搬迁的正面效应,确保移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一是精准扶持。应从移民发展的薄弱环节、关键环节着手,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二是后期扶持项目选择应充分考虑移民特点、意愿和地区实际,确保政府发展规划与移民意愿高度契合,真正使移民受益。三是加强对少数民族移民的扶持力度。可以进一步完善水电开发利益分配机制,成立少数民族移民发展基金,使少数民族移民共享发展成果。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中国移民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