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络直播应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

2016年04月15日 06:47   来源:西安晚报   龙敏飞

  4月14日,文化部市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会建立信用市场,并计划针对屡次违规的网络平台和主播设置黑名单制度,进行信用惩戒,并禁止或者限制违规者的经营活动。该负责人说,对于屡次违规的主播会要求平台不得接纳其进行主播业务;对于屡次违规的直播平台则有可能停止其内容提供。(4月14日《新京报》)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速,据统计,目前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间大约有三四千个直播“房间”同时在线,用户数可达二三百万人次。行业发展迅速的同时因为缺少规范,当前的网络直播平台,似乎还停留在蛮荒生长的状态。一些直播平台或主播为了吸引关注,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有人直播“换衣服”,有人直播裸体,更有人直播“造娃娃”……网络直播平台,硬生生被一些人整成了“三俗平台”。

  这样的“网络直播”,不仅在挑战公序良俗,也在挑战法律法规。当“网络直播平台”没有行驶在绿色健康的轨道,而是滑向低俗暴力的深渊,其便是毒瘤,带给社会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一方面,这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挑战了公众的底线;另一方面,这还会给青少年带来不小的负面引导,可能诱导青少年犯罪,或是间接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这就是说,当前网络直播中存在的种种乱象,值得警惕。

  在这样的背景下,4月13日,百度、新浪、搜狐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形成了自律文件,自觉抵制低俗暴力的内容;4月14日,文化部又对低俗暴力的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查处,并表示还将建信用市场和黑名单制度。无论是行业自律还是政府部门的打击,都说明一点:网络直播不是法外之地。而这样的做法,也展示了行业内部与政府部门对营造良好网络直播氛围的期待。

  有决心与勇气,更需看行动与作为。对于日益低俗暴力的网络直播而言,这一次的自律宣言与文化部的查处,到底能起到多大的督促与震慑作用,仍然需要“看疗效”。从很现实的角度来审视,自律往往是最不可靠的,而这样的查处,或许也难以形成真正的震慑力。这就是说,真正要对网络直播进行规范管理,就不能止于自律宣言与文化部的查处,还应该有更深层次的作为,即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体系,从源头上对低俗暴力的网络直播说“不”。

  对于网络直播行业来说,当前可谓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是继续蛮荒成长步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还是及时转型走得行稳致远?答案不言而喻。若想网络直播行业还能更好地发展下去,各大平台必须加强自纠自查自省,而监管部门也应主动积极作为,唯此,网络直播行业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不然,就可能是下一个快播。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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