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管理,破旧之后要立新

2016年03月22日 07:21   来源:法制日报   王传涛

  据住建部官网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月16日予以发布,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3月21日中国新闻网)。

  正如一首歌曲唱的那样:“没有一点点防备……”存在了十几年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就这样被废除了。由于该办法直接导致了我国出租车行业行政垄断的事实,因此,许多业内人士对于废除这一办法是有很大期待的。

  站在市场化角度讲,现在废除这一办法,可以被理解为是巨大进步。笔者认为,最大进步之处在于,它可能意味着今后的出租车行业受行政管制的程度将越来越低。比如,在出租车数量问题上,旧的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这决定了此前即便是增加一两辆出租车,也需要地方政府权力批准的现实。就单单这一条而言,废止旧的办法,就意味着出租车数量的限制有放开的可能。

  改革,是破旧立新。而破旧就是要把旧的管理制度废除掉。废除之后,无论是出租车行业改革,还是规范网络约租车服务,也都应该有新的制度和办法确立起来。众所周知,去年10月,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今年,这两个管理办法很可能将落地实施。毫无疑问,废除旧的管理办法,是在为出台新的管理办法铺路。

  出租车行业到底应该如何改革才算是真正地放管结合并尊重市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衡量的标准。但是,就目前释放出来的信息看,减弱行政权力对于市场的干预力度,已然成为大势所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部部长杨传堂针对出租车改革发声,他认为经营权转向无偿、有期限使用、中小城市或适当放开出租车数量管制、份子钱由多方协商等,是出租车改革的方向。应该说,这释放出了很强的信号,也给了公众很高的期待。

  从现实看,必须感谢新兴技术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冲击。因此,在新的出租车行业和网络用车管理制度制定上,相关部门应该站在时代的前沿,善用“互联网+”思维来研究谋划政策措施,尽可能地为网络约车的合法性提供制度保障,包括份子钱应不应该取消、私家车能不能运营化、取得运营资格之后车的报废年限是不是应该拉长、是不是应给地方政府以更大的改革自主权等,这些都应认真考虑。

  李克强总理提倡大众创新,政府管理更要带头进行创新。在信息时代,创新不是简单的破旧,而是要使制度的完善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同时,当前政府部门正在推行简政放权。因此,我们期待未来的出租车行业改革,能够多一些放权,少一些管制;多一些服务,少一些羁绊。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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