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的“实事”,是一个发展的事件

2016年03月22日 07:17   来源:光明日报   吴根友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强调,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并引用了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的一句话:“名非天造,必从其实。”

  王夫之此言原本针对的是天文历法中的主观命名与客观实际对象的关系。在《思问录·外篇》,王夫之针对中国古代天文中的度、次概念与实际天象的关系说道:“天无度,人以太阳一日所行之舍为之度。天无次,人以月建之域为之次。非天所有,名因人立。名非天造,必从其实。”就是说,就自然的天而言,没有度与次之名,度、次之名仅仅是人为了认识天象的方便,把太阳每一天行走所停下来的地方叫作一度,一共360度,把周天分为12等分,而一年有十二个月,故每月为一次。这实际上是中国古人在地心说的立场上划分天体运动所得出的两个概念,因此,要真正理解实际的天象与节候,就不能受度、次之名的束缚,而要去考察实际的节候变化,故王夫之又说:“名从实起,次随建转。”

  名实问题,在先秦时期有非常深入的讨论。简洁地讲,在名实二者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上,先秦有儒家、法家的“循名责实”的思路,也有墨家“取实予名”的思路。王夫之在此问题上坚持的是一条“取实予名”的路线,即名随实起。但在名实的作用、功能问题上,王夫之坚持的是名实互为作用的辩证思想。在《知性论》一文中,他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当我们遇到一个客观对象而不能给对象一个恰当的名字,对这个对象本身而言没有关系,它还是真实地存在着,但对人而言,如果没有恰当的名称,人们就无法通过语言去谈论它,进而也就无法进一步地去认识它、研究它。不过,王夫之最终强调的还是“实”的第一性,告诫人们不要为名所惑。他认为,当为名所惑时,学问与思考都可能步入邪途,而不能获得真理性的认识:“斯问而益疑,学而益僻,思而益甚其狂惑,以其名加诸迥异之体,枝辞日兴,愈离其本。”这就引出了我们如何认识真实世界的认识论问题了。

  “实事求是”的命题是汉代河间献王提出来的,现在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使用这句话,其基本的意思是做事要从实际出发,从客观的事实出发,而不能凭主观想象或抽象的逻辑推理。实事,就是具体的事实,求是即探求事实之中或事实背后所包含的法则、规律,上升到语言的表达层面,形成判断与命题后就成为真理。作为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客观事实,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自然的客观事实中寻找事物的法则而形成的自然科学真理,具有更大的、更长久的普遍性。但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客观社会事实,就不像自然事实那么稳定,也不是那么简洁明了。如果在面对这类事实时,我们仅抱持固有的名词,采取“循名责实”的认知路线,就有可能犯抱残守缺、唯名主义的错误。

  因此,就“民主”之名而言,古希腊的“民主”固然不能成为现代社会各国“民主”政治的典范,18世纪启蒙思想家所设计的“民主”政治模式也不能穷尽“民主”之名的丰富内涵,今天美国的民主政治形式既不能成为现代民主政治的金科玉律,也不能视之为“民主”之名的标准答案。“民主”既是一个现成的社会政治事实,也是一个尚未完成的、有待发展的社会理想。“民主”之名不是大自然所产生的一个具有确定不移内容的东西,而是一个需要通过具体的社会实践不断加以丰富、发展的理想观念。如果仅仅用18世纪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之名,或者现在美国人理解的“民主”之名,来规定、要求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之实,我们就会背离“实事求是”的基本原理,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唯名主义的错误。

  民主政治的“实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事件。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也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社会历史事件,需要在动态的、发展的社会历史过程中不断加以丰富、充实,并予以理论上的总结,不可能简单地用一个固定的“民主”之名加以固化与规定。而在此政治实践的领域里贯彻“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就必须在动态的、发展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与鲜活生活当中,去探索、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则与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在“循名责实”和“取实予名”的双向、动态过程中,实现名实相符,而不可能一劳永逸。而就社会主义“民主”之名而言,我们不仅要吸收现有一切民主制度的合理内涵,更重要的是在真实而具体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丰富、发展“民主”观念的内涵,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吴根友,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院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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