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治“菌群之流”需监督“阳光普照”

2016年01月12日 14:12   来源:光明网   陈广江

  他们不是“老虎”,甚至“蚊蝇”也算不上,危害却着实不小。随着反四风、反腐走向纵深,一批“菌群之流”被曝光在监督聚光灯下。2015年下半年,中纪委六次发布月度通报,共曝光860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涉及资金超12.4亿元。近日,记者分析发现,涉案者98%是乡科级及村干部、专项资金和津补贴是高发地、“万元贪”居多。(1月11日 新华社)

  “菌群之流”,触目惊心,触目惊心,还是触目惊心。恰如新华社文章所言,苍蝇扑面,对国家形象和百姓感情的伤害最直接,也是老百姓最反感、最痛恨的腐败,是最具离心力的腐败。阳光是最好的“杀菌剂”,治蚊蝇腐败必须从监督上做“准、透、深、实”的文章。

  四风、腐败总和监督缺位有关。著名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曾做过一个比喻:如果省委书记的权力是100,那么一个乡村干部的权力可能只有1;对省委书记的监督如果是100,而对乡村干部的监督是0,那么1比100更具贪腐的可能性。说到底,一旦监督缺位,苍蝇就会长出老虎的胃口,并严重污染基层政治生态。

  现实中,对蚊蝇腐败,县一级纪委无暇顾及,“管得着,却看不见”;而乡镇纪委执纪能力不足,“看得见,却管不着”,加之基层干部工作累收入少、晋升空间有限、法纪观念淡薄等,权力变现就变得肆无忌惮,连穷人的救命钱都敢贪,连贫困慰问金还要卡一半,3吨水泥8袋化肥又算什么?

  “菌群之流”背后是耻感沦丧、道德溃败、法纪不彰的基层政治生态。问题是究竟该怎么治?答案是:打通基层权力监督的“最后一毫米”,让监督“阳光普照”,灭除“菌集死角”。其实,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相对于监督大权、重权,监督“小微权力”要容易得多,关键在决心,重点在创新。

  地方上的探索可以借鉴。比如在贵州黔西南州,纪检部门在网上建立了一个民生监督查询系统,涉及民生项目的资金全部公开,而该系统在乡村的终端是一台可以简便操作的触控一体机,农民可随时查询。别小看了这个查询系统,也别低估了农民监督的热情和能力,只要是愿公开、敢公开、常公开、真公开,蝇腐就会失去存在土壤。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也要深化。乡镇纪委书记一年办不了几个案子的情形必须改变,若继续“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就是失职,必须问责。此外,还应借鉴中央巡视工作经验,探索市县党委巡察制度,通过市巡察县乡、县巡察乡村,将反腐劲风吹至乡村最基层,河南、上海等地探索证明此举值得推广。

  总之,基层不能成为一片“不毛之地”,体制内和体制外的阳光要全方位、无死角地照进来,真正形成一支“看得见也管得着”的监督力量。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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