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的冯先生一家,10年就搬到了广州,他的女儿在广州念小学。明年起,符合条件的异地考生首次可以在广东省参加非高职类的普通高考。冯先生女儿就读的学校也在为学生报名2016年高考,但上交了材料,得到的回复却是需要证明冯先生是自己女儿的爸爸。
原来,冯先生一家的户口簿是孩子的爷爷,除了冯先生一家三口,户口簿里还有冯先生的弟弟。学校方面说,招考部门也是按标准办事,要求冯先生尽快提交司法公证、出生证明或医学亲子鉴定结果。冯先生觉得不可理喻,因为2014年登记的户口簿上,他弟弟那页显示未婚,而冯先生的女儿出生在1997年。(12月23日《南方都市报》)
允许异地考生在广东参加非高职类的普通高考,会让许多工作和生活在广州等广东城市,为广东长期纳税,老实勤勉工作的外地户籍人口感到欣慰。这些很可能不符合广州等地入户条件的劳动者,孩子一直跟着自己呆着广州,从小学到高中,依照广东版本的教材读书,如果非得让孩子返回户籍所在地高考,不同的教材、考试范围、考卷,影响之下,孩子很可能就会失去进入大学的机会。
有了好政策,还得落实到位。招考部门落实政策过程中尽职审查,这没有错。即便是招考部门的工作人员自己认为招考政策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改革,当然也不能自行其是,随便放宽或者收紧政策。
但尽职审查,严格把关,不等于不讲道理,更不能不讲逻辑。《南方都市报》报道中提到的冯先生的女儿报名的案例,招考部门审查处理就显得毫无道理和逻辑可言。冯先生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他本人、女儿与弟弟都出现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户主是他的父亲,冯先生的女儿被记录为户主为孙女。从户口簿记录的字面意思来看,冯先生与女儿之间的亲缘关系,确实需要进一步确证。
但这个确证是不是非要冯先生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公证,或者跟他女儿去做个亲子鉴定呢?冯先生的弟弟2014年时还处于未婚状态,如果有非婚生子女,要进入户口簿,难度不比冯先生办个广州入户手续低。广州市招办除非有依据证明冯先生的户籍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户籍管理根本不可靠,否则就应当信任兄弟省市、城市的把关。而冯先生的女儿出生于1997年,从小学起的升学、体检等各方面的登记资料都明明白白的记录了他与女儿的父女关系。
好吧,如果广州市招办的工作人员非要说,即便如此,仍不排除造假的可能——这等于是指控说,冯先生带着女儿搬到广州之日起,就有意识地编造了本不存在的父女关系,所有的升学、体检等各方面的登记资料都是假的。如果连这都怀疑,那么冯先生一家,以及《南方都市报》报道中提及的此次异地高考报名中因同样原因受影响的其他学生家庭,就算出具了司法公证手续,会不会也被认定为无法排除造假嫌疑呢?或者,干脆在招办的工作现场,邀请专业医院入驻,把亲子鉴定作为异地高考报名的前置手续?
如果广州市高考招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异地高考报名环节中出现冒名顶替等道德风险,存有担忧,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可以经过比较简单直观的核查确证,就能排除的道德风险,该部门表现出的执拗,很难避免会被学生家长解读为对执行放开异地高考缺乏诚意。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