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不能只跟风起哄

2015年12月07日 07:23   来源:华西都市报   李晓亮

 今天要说的“鸟事”,不是粗俗俚语,而是严肃正经公共舆论议题。先从一则平常看不显眼的新闻说起。

  原题《晒工作日志 破懒政怠政》。年终盘点,翻阅报章,瞥见此题,估计不会撩拨起关注兴趣。同样新闻,门户网站竟默契取了其中特别不起眼一句,提炼到标题里——“昆明一单位1个月工作仅为救1只鸟 编制被削减”(12月6日《人民日报》)。

  本是针对人浮于事、庸懒散浮的官僚不作为现象,精简机构,调整编制的常规提效动作,且被缩减近三分之一编制的农林局,显然也是被拎出来晒的反面典型,可其最大罪状“一个月工作就围绕着救一只鸟”,反获得别样关注。不少围观网友起哄打趣,“救一只鸟可不是小事儿,一鸟判十年呢。”

  这就牵扯到近期另一重大“鸟事”了:“河南新乡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而热度得以持续,正是因为“抓16只鸟判10年”,和此前那些耸动离奇新闻一样,遭遇了同样的新闻反转路径。随着警方、检方和随后更多的媒体介入和信息披露,最初那个“无知学生偶然闯祸却遭重刑”的无辜形象,正渐遭消解。(12月5日央视新闻)

  最初造成信息混淆和间接“误导”的,或源于当初报道中不专业的瑕疵。不以恶意去揣测,我们愿意相信,报道者囿于自身野生动物等专业知识结构性缺陷,造成的大众信息传播层面的部分事实差误。

  电影《无人区》里一只盗猎的隼,牵扯进几条人命。这虽是艺术夸张,但是珍禽猛兽盗猎贩售利益链,近年多地媒体都有陆续报道。相关从偷捕盗猎到走私贩售,利益链环环相扣,圈内外甚至从隐秘到半公开。比如微博、贴吧、聊天群等网上珍禽异兽的盗猎售卖活动,甚至触目惊心。有些还公然向野生动保人员、组织叫板叫嚣,有恃无恐。

  新乡这位大学生被判,个案刑罚是否得当可以讨论。但是整体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向来是偏软的。有时感觉还没有那些民间爱狗群体的动静大。悲观地讲,如果不是“大学生掏鸟判十年”这个最初的噱头,公共舆情关注也普遍偏低。

  如果野生动物保护深入人心,如果打击盗猎走私,严刑峻法,常态高压,或连最初“珍禽混如家雀,盗售一度无辜”的乌龙反转都不会发生。更别说全民舆论鼎沸,却多是连“三有”保护动物都闻所未闻的词不达意,起哄跟风了。热闹过后,又归于死寂。如此,只会周而复始,直到某天假装惊诧于某个你其实并真不在意的物种的永远消失。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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