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再让留守儿童走向歧途

2015年10月22日 07:15   来源:西安晚报   王石川

  3名中小学生入室抢劫至小学宿舍楼,持木棒殴打一名52岁女教师,并用布条堵住其嘴巴,终致女教师死亡。10月18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杀死女教师”恶性事件。据介绍,“3个孩子,2人是留守儿童”。刘某父母虽然在家务农,但亲生母亲多年前已离家出走,赵某父母都在服刑,最小的孙某父母都在外面打工。(10月21日《西安晚报》)

  该事件最让人痛心的,无疑是老师无辜被戕害;最让人震惊的,则是施凶者皆是未成年人,其中他们身上的留守儿童标签,显得特别突兀,让人黯然神伤。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并非新闻,不妨拿两组较新数据佐证:一是,日前,河南省高院在商丘、南阳两市随机抽取的12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留守儿童作案的有47件,所占比例高达39.2%。二是,前不久,广州天河法院介绍,从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该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405件,占所有刑事犯罪案件的4.5%,其中留守儿童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74.8%。

  在公共视野中,留守儿童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群体,他们被冷落,被羞辱,被性侵,甚至被残害,是最让人悲怆的群体。殊不知,留守儿童中的一些人却轻易滑向违法犯罪边缘,抑或坠入犯罪深渊。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有“三缺”:生活缺乏照顾 不良习惯行为多;内心缺少关爱 孤独内向不自信;行为缺乏管制 易成“问题少年”。三缺的留守儿童不意味他们一定以身试法,但较为可能走上歧途。当行为缺乏管制,沦为问题少年时,也许他们的灵魂深处就不知不觉埋下了犯罪的冲动。也许正因缺乏关爱和管教,有业内人士总结出当前留守儿童犯罪特点,比如“三低”:低年龄、低文化、低法律意识,且暴力犯罪、激情犯罪等特点明显。

  有办案民警说,一些留守儿童只认为杀人放火属于犯法,却把盗窃、抢劫、强奸等行为当作简单的犯错误,并没有意识到产生的危害后果有多大。毋庸讳言,一些留守儿童确有小偷小摸特点,他们法治意识缺失,谁该承担责任?

  对留守儿童不可污名化,对问题儿童更不可歧视。但是,必须正视。不正视,就不可能开正确药方;不对症下药,就不可能治疗他们身上的“疾病”。这3名嫌疑人在网上被声讨,他们固然该被声讨,但该止于声讨吗?留守儿童的不幸,何其多矣,一定程度上说他们不是误入歧途,走上歧途具有一定必然性。由于留守,就缺乏足够管教;在最需要素质健康价值观的时候,无人呵护,正如扣错了第一个扣子,人生路必然彷徨乃至扭曲。

  说到如何遏制留守儿童犯罪,专家开出的药方是,改革户籍制度。比如几年前全国政协委员敬一丹等人在提案中建议,全国人大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应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加快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城乡隔离制度。这当然重要,但不是唯一途径,报道中3人家庭都不健全,比如赵某的父母都在服刑,刘某的父母虽然在家务农,但亲生母亲多年前已离家出走,对这样的孩子,当地政府是不是早就该有温情和有效的制度应对?

  三少年弑师,是一个典型的病象报告,提醒我们不能再在留守儿童问题上犯错、掉以轻心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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