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于9月15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
近年来,“磨破嘴、跑断腿”的办证难问题,屡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自己还活着”“办个准生证把孕妇折腾到流产”……这些听起来似很不可思议,却活生生地发生着。不得不说,林林总总的疑难杂“证”不仅增加社会管理成本,还挤压了人们干事创业的活力和热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侵害公民的正当权益,以至于人们质疑“这些办事机构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于大力提倡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当前,如何下力气减掉不必要的公章,打破不合理的规矩,使公权力真正发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作用,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过程中不容回避的课题之一。令人欣慰的是,李克强总理对这一问题亦是十分重视,继今年5月批“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之后,日前又质问“美甲师还用得着政府发资证书吗?竟然还细分为五级!”
此语境下,公安部日前宣布公安机关不再开具“我妈是我妈”等18类证明,以及民政部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都是值得为之点赞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之举。尤其是民政部主动与教育部、住建部等部门协商,“如果有部门继续需要这项证明,可以与民政部门直接核对信息,不需要公民自己跑腿”,可以说是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笔者一方面期待更多的部门积极跟进疏解疑难杂“证”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醒各部门在简政放权过程中防止“单兵突进”,造成好事办成坏事。这是因为,造成办证难的原因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一边是一些单位要求提供奇葩证明,一边是一些单位在出具证明过程中“不爽快”。如果一些单位单方面决定不再开具相关证明,而其他单位仍继续要求百姓开具,则很可能导致以前磨嘴跑腿还能办成的事因办证无门变得更加纠结。
在我看来,规避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沟通,消除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最好是能从源头上消除疑难杂“证”,即各部门将各种没有必要的证明(证件)从简政放权的清单中全部剔除;证不存在了,也就不存在难不难办的问题了。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进基础信息共享机制。毕竟,作为一种社会甄别机制,一些证明(证件)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对于这些暂时无法取消的,各部门应该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切实减轻百姓干事创业的负担。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