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梯夺命暴露生命关怀的严重缺失

2015年07月30日 07:13   来源:羊城晚报   何 龙

  如果用“扶梯一小步,死亡一大步”来形容湖北荆州向柳娟女士的遭遇是再确切不过的了。在这个商场的自动扶梯上,她最后一步未能跨过死亡陷阱,使人生脚步从此戛然而止。

  前天晚上,荆州市就“7·26”电梯安全事故召开新闻发布会。荆州市安监局局长陈观鑫在会上通报:发生事故5分钟前,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电梯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导致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经由商场视频的回放,这个扶梯吞人事故的过程其实已十分清晰:除了向柳娟之外,扶梯几乎无人搭乘,扶梯的上方守着两位工作人员,这说明相关人员已经知道这个扶梯有故障。但不宜搭乘的扶梯为什么还在运行?它的上下两端为什么没有危险告示和拦截设施?工作人员为什么站在上行电梯的末端而非乘客进入的下方?——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站在上行扶梯的上方是无法拦截乘客的,等到乘客上来并发生事故时,劝告与拦截都已经晚了。

  这几年,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都陆续发生自动扶梯倒行等事故,并有多人伤亡。这些生命和身体代价所拉响的警报,都是在事故发生后的几天时间里产生影响的。领导高度重视,展开全面排查……然后呢?事过之后往往就没有然后了。

  故障扶梯可能导致搭乘人员的伤亡,这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常识。但从发现扶梯故障不停运、不警示、不围拦,到工作人员站位倒错、见有人进入扶梯时不及时制止、发生事故后不懂得按急停按钮,每一环节的疏漏,都暴露了商场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安全关注和生命关怀的严重缺失。

  也许在那些失职者看来,只要伤亡事故还没有发生,只要本人和亲友没有身临险境,就无需去认真关心发生危险的可能性。这种对他人生命安危的麻木,既表现了自私自利的心理,也暴露了职业培训的短板,更反映了整个社会人文关怀和人文教育的缺失。

  在扶梯夺命事故中,充当“杀手”的是自动扶梯,而这个扶梯是由人制造出来的,如果扶梯是因为质量或检修问题而成为杀手,那么元凶就是厂家或检修人员。

  央视视频显示,此次发生事故的电梯品牌标称为“申龙”,是江苏省明星企业。但北京青年报记者通过查询相关报道发现,这一品牌的电梯曾被多次“曝光”,包括2012年银川市一居住楼发生电梯“自由落体”并卡在7楼,2011年一名4岁男童在浏阳市步行街一超市内被手扶电梯卡住身亡,2011年青岛李沧宝达大厦出现电梯忽上忽下来回晃动等,涉事电梯都与这个品牌有关。

  一位干了二十多年电梯维修保养的公司负责人介绍,扶梯里有很多安全装置,包括急停按钮、梳齿保护装置等等,任何一个装置发挥作用都不会死人。但在这起事故中,没一个安全装置起作用,说明这部电梯在质量上或者维修保养的程序上出现了巨大问题。

  现在已经显见吞人扶梯不是质量问题就是维修保养问题。不管问题出在哪个方面,都是人为事故,都说明了在关乎百十人的安全问题上,相关人员都是责任与良知双失。

  失去的生命已经无法返回了,但电梯事故还会不会在一番“重视”和“排查”之后卷土重来?这恐怕只有天知道了。(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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