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电梯逆行 监管几时到位

2014年04月03日 07:42   来源:西安晚报   公孙好

  4月2日上午8时20分许,上海地铁静安寺站7号线转2号线通道自动扶梯发生逆行,有乘客从扶梯上摔倒。记者从静安区中心医院获悉,事故造成12名乘客轻伤,1人伤势需观察。故障原因将交由第三方检测认定。(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看到这一幕,让人免不了打哆嗦。就像新闻中描述的那样,“乘客像卸货一样滚下来”。然而上网搜索一下,却会发现自动扶梯逆行的事故已发生多起,有重伤者,有殒命者,扶梯逆行后果之惨重让人心惊胆战,事故之频发更让人必须重视。

  这些年,每次事故发生之后,我们最常看到的是“故障原因等待检测”,但最终电梯被召回的却寥寥无几。只有在北京动物园电梯事故中,电梯制造商受到了较为严厉的处罚,除此之外,绝大多数事件却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2011年北京曾出台地方性标准,要求自当年9月1日之后,新建人行天桥及人行地下通道的自动扶梯时,均应设置附加制动器,以防骤停或逆行等故障事故发生。这是一个有效的举措,能够较好地保证扶梯乘客的安全。但遗憾的是,在此之后,除了杭州等少数城市跟进之外,大部分城市却并无这方面的硬性要求。

  很多自动扶梯得不到及时检测,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我们身边有多少电梯存在隐患?目前能查到的数字仍然来自于2011年7月,当时,全国质监部门曾做过一次电梯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平均每20台电梯中就有1台电梯存在隐患。要想让扶梯不逆行,首先需要的相关部门真正尽职尽责,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住扶梯逆行的漏洞。其次,还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加强对扶梯的检测,让不合格和老化的扶梯早日“下岗”。同时,还要对逆行事故进行责任追惩,一旦查明原因,就要依法予以严惩。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法律中明确了特种设备共有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大了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并提出了缺陷产品召回的新制度。这部法律已经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我们希望通过这一起扶梯逆行事故,好好做一下普法,让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公众明白看到法律的实效。决不能再一团糊涂账,得过且过了,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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