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日新华社的一篇报道中涉及高龄冻肉,也称“僵尸肉”,有媒体记者对此质疑,随后,新华社记者实名发文回应,网络上掀起“僵尸肉”真假之争。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海关总署、公安部发布《通告》,称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7月13日《北京晨报》)
有关“僵尸肉”的真假之争,这几日沸沸扬扬。先是6月23日,新华网发表题为《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报道,文中提到“在6月的海关打击冻肉走私的专项行动中,有‘80后’缉私人员在广西某口岸查处了一批比他年纪还大的‘70后’冻肉”。接着7月9日,某科技报记者洪广玉发表文章《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对“僵尸肉”一事提出质疑,认为“僵尸肉”并不存在。至此“僵尸肉”真假之争,在网络上火爆展开。
我以为“僵尸肉”就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本意是指那些冰冻超期而流入市场的冻肉。百度百科载明:“僵尸肉”指冰冻多年销往市场的冻肉。“僵尸肉”多为走私品,质量安全不能保证。是用化学药剂加工调味品后变成“卖相”极佳的“美味佳肴”。至于有人将“僵尸肉”理解为“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继而否认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的冻肉不是“僵尸肉”,那是他个人的认知,并不是科学的界定。所以,将精力放在争论什么是“僵尸肉”的概念上,而忽视对于走私冷冻品和过期冻肉的打击,实在是本末倒置的事情。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海关总署、公安部日发布的《通告》中,可以看出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产于四五年前,早已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期限。而大家知道,走私的冻肉都是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肉品,如果进食携带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细菌、病毒的冻肉,或会危及生命安全。因此,它就理所当然的应受打击。至于你把它叫做“僵尸肉”“高龄肉”或者别的什么肉,那不是问题的核心。不能因为叫不叫“僵尸肉”,就减弱查处的力度。
尤其值得警惕的,“僵尸肉”大都是来自境外,又都存储在各地冷库,说明国门有走私的漏洞,内地有藏身的场所。不将这些漏洞彻底堵死,不将隐匿不报和黑心经营者绳之以法,就消除不了此类危害。所以,全力追查走私入境冷冻肉品的来源及销售去向,包括幕后指使人、承运企业和相关人员、承储冷库经营企业和相关人员以及采购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国人一个健康的食品环境,才是重点中的重点。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