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行贿者求情真是为公益吗

2015年04月23日 07:41   来源:京华时报   主笔 谌尘

  被控受贿逾1亿元的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日前受审。其多次请求法院放过行贿老板,称“他们的企业是揭阳的支柱企业”。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陈弘平要求放过行贿老板,是真尊重企业家创富吗?这些企业家,有的在当地开发了很多大项目,有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但他们能得到这些,恐怕要拜陈书记权力之手的点化。陈书记本人不但“受贿为公益”,连行贿都是“为了公不是为私”。他曾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00万元,以调整“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两个领导。一心为公,不惜犯罪,也是蛮拼的。

  通过受贿派发项目,到底支柱了还是腐蚀了当地经济?通过行贿调整干部,到底促进还是“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答案不言自明。戴官帽时捞私利,陷囹圄时谈公益,陈书记这种公私纠缠、洞穿底线的权力观,能在党纪国法前寻到知己吗?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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