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不应该成为所有人的他乡

2015年02月27日 07:33   来源:中国青年报   曹旭刚

  出西安城南门,东行二十余公里,便是大名鼎鼎的白鹿原。虽在古时,其以灞上之称蜚声史册,但广为人知却是在陈忠实的小说《白鹿原》之后。白鹿原在关中平原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不管是乡人习俗还是现代文明下的演进,都在波澜不惊中缓缓前行。

  春节假期,我又如往年一般,回了趟白鹿原最东端的老家。尽管来去匆匆,却依然浸染了一丝沉重。村子的变化十分巨大,不但道路全部硬化,家门口也装上了太阳能路灯,可是,在城市里见惯了车水马龙、灯火辉煌的我,却愈来愈觉得,我那熟悉的故乡,早已不见了踪影;而现在这个村庄,名义上还是我的故乡,却让我备感陌生。

  陌生不是由于物事变化——事实上,即便村里高楼林立,汽车比自行车还多,我只有高兴,哪里又会有陌生之感呢?真正触动我的,是大伯讲述的一件事情。每次回家,大伯总要叮嘱我,平时忙的话,不回来就不回来,但是,村里如果有人去世,能回来尽量回来,不需要你给人家帮忙做啥,只表示你关心这个事情。母亲也说,回来了,就和村里人多聊聊,见面递根烟,不然,等我们不在了,谁来抬棺材呢?

  以前,老人和我谈及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虽然应承很好,但心里却是不以为意的,至于这样吗?在我的印象中,村中的红白喜事,总是人山人海,能去帮忙的全都去了,哪里会缺人呢?大伯说,张家冬天有人去世,就没人抬棺木了,最后,一群老汉抬起了棺木;甚至,他们家为了过事待客而买的猪肉,未及下厨,就被人堂而皇之地拿走了。

  几年前的时候,故乡沦陷的概念,在很多文化人那里不断喟叹。或许,我所经历的这些,也该是“故乡沦陷”的一部分吧。故乡为什么会“沦陷”?从宏观的角度来说,可以给出诸如金钱冲击朴素道德,城镇化吸附农村等理由,但具体到村子本身来说,一句话足以解释,即,村里没人了。不说别的,单从村中学校人数来看,就可以很清楚地感知。二十多年前我在村中读小学的时候,六个年级,每个年级都有四五十个学生,但现在,小学全校人数加起来,只有二三十个。条件好的人家,会送孩子到西安去读书,再不济也送到县城,只有实在没办法的,才会留在村中。

  除去过年这几天,村中甚少能看到年轻人的身影,几年下来,即便小时候的玩伴,感情也会逐渐疏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长辈们一再叮嘱我,遇到村里白事,务必开车回去转转,联络下感情。因为,乡情也罢,宗族也罢,都是需要走动的。

  与之相应的是,我过年和妻子走她家亲戚的感受。与我不同,妻子是土生土长的西安城里人,岳父共有7个兄妹,可我和妻子结婚七年来,从来不曾见过妻子的表哥表姐,来给我岳父拜年。妻子也总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我们就这样,不在乎。”

  或许,妻子的回答,映衬了相当一部分“城里人”的观念——重小家而轻家族,尤其是在独生子女时代。毕竟,城市里甚少有事情,需要宗族的力量去解决,更不需要找人在老人下葬时“抬棺木”,于是,淡漠也是可以的,丝毫不影响自己的生活。由此来看,“故乡沦陷”,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受到了城市化的影响,即,在乡村的土壤上,嫁接上了城市的“先进”观念,却在猝不及防中,遭遇了水土不服。

  我深刻知道,再多的呐喊,都难以阻挡这股趋势,但从我的内心来讲,我还是希望,我的故乡,及中国大地上的无数乡村,能够最大程度地延缓这股“乡村城市化”的趋势。白鹿原所属的蓝田县,曾产生过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吕氏乡约》,详细勾勒了古代乡村的秩序规范,让人向往。今天,固然不敢奢求新时代的乡约,但恐怕没有人希望,自己的故乡在一直沦陷。

  未来如何,谁也不知道,但故乡,确实不应该成为所有人的他乡。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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