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脸”闹着玩是检察官的自我遮羞

2015年01月07日 07:13   来源:红网   郑端端

  不久前,陕西某地检察院数名检察官来泗县办案,吃完晚饭回住宿酒店,其中一名喝了酒的检察官和前台女服务员王某发生争执。王某称自己被打脸,检察官却说“是闹着玩”。真相究竟如何,记者前往泗县展开调查。(1月6日人民网)

  据报道,来泗县办案的陕西某地检察院检察官因为向宾馆服务员索要房卡,没等服务员王某解释,检察官就“嘴里不干净”地开始骂人,双方发生争执,最后服务员脸被打。姑且不说办案期间饮酒,检察官和陌生的服务员哪来如此“深仇大恨”非要“武力”相见,大打出手?即使是因为所谓的“两块钱传真费”那,也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作为检察官更要依规矩办事,更不能酒后“耍泼”颐指气使。

  事实上,检察官“打人”事件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真相为何迟迟不予公布,到底是谁先动手,为何打人?当事人王某已经辞职,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还是在公权力“潜规则”面前的无可奈何?在记者采访过程中,直到现在竟然是哪个检察官打人的都不知道,打人检察官的联系方式也在“不能透露”的遮遮掩掩中无法知晓,明显是有“护犊子”之嫌。相关负责人还需要“等待上级指示”,不敢直面问题,面对媒体。

  还有,虽然“打她的人已经向她和她男朋友道歉了”,但为何那么多人都找“王某”说情,难言之隐背后到底是正常的纠纷调解达成的“和解”,还是公权力“息事宁人”的威逼利诱?我们不得而知,对于整个“打人”事件的疑问有待相关部门尽快调查事实真相,给公众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

  其实,这只是近年来一些官员“打人事件”的缩影。陕西宁强县环城路某会所内发生一起伤人事件,宁强县住建局局长闫某将男子杨某面部打破,被打者杨某为宁强县检察院干部,面部伤口长12厘米,缝了76针;韩城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办主任孙伟红使用管制刀具,在办公场所追砍局长王某,致王某多处受伤。

  不得不说,诸如此类曝光官员“全武行”的新闻不可谓不多。其实,不管是官员的互殴,还是打记者,打服务员,打护士,还是打群众,最终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那为什么官员不吸取教训,还“前仆后继”?官员打人的“霸气”、“戾气”何来,不得不让人警醒。

  笔者认为,检察官“闹着玩”说的如此轻松惬意,不禁让人胆寒,打人了就是打人了,为何还要用“闹着玩”来糊弄?明显是想逃避责任,自我遮羞,更是一种典型的权力蛮横。官员打人事件的背后暴露了一些官员公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缺失,更折射了官员内心的特权意识、官僚主义、飞扬跋扈作风和严重的“权力戾气”。如果不对这种“权力蛮横”行为严厉惩处,就很难起到警示作用,更难以服众,还会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简言之,防止官员“打人”事件再现,首先,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净化权力生态,施行重典“治吏”。其次,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对顶风违纪造成了不良后果的,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肃惩处,坚决肃清败坏党风政风的“蛀虫”,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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